北京地铁7号线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予以支付。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和其它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主要工作内容; 第五章 主要技术要求; 第 六 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予以补齐。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编制补充招标文件,通过传真或签领方式陆续发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场签收或在收到后 6 小时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标人告知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可以以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疑问而做出的,招标人发出的所有的补充招标文件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8 招标人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若前后存在矛盾,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为准。 为便于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补充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推迟投标截止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亦应随之延长。 投标人在接到上述的补充招标文件或延长投标截止期通知后,投标人应当场签收或在 6 小时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标人告知确认。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投标人应按其设计合同段 名称,分别单独编制 和装订该合同段的 投标文件 ; 同时投报多个合同段 时 , 其投标文件不得合并编制或装订。 投标文件由第一册《技术部分》和第二册《商务部分 》两部分组成。 第一册:《技术部分》参考第四章《主要工作内容》 、 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的相关 约 定 ,按照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格式及组成》 所列明的格式和组成内容进行编制。 第二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 (4)其它商务部分; (5)合同附件。 投标文件的格式在第 六 章中予以明确,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该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 );未有规定 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及编排参照第六章中合同附件目录格式编写,包括并不限于格式中所提供的内容。 确定中标人后,合同附件的内容经过双方完善后,方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资格预审申请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相同资料不必重复报送,仅需填写第 六 篇的相应表格;更新部分应填写有关表格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等。 投标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12 项要求的形式、份数,以本须知第 条规定的内容与格 式,按照合同段名称分别编制和签署投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封面的大小和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的相应规定。 第一册《技术部分》的 “正本 ”字样和第二册《商务 部分 》的 “正本 ”、 “副本 ”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 第一册《技术部分》的 “副本 ”字样不需加盖或打印。 第一册《技术部分》的正本和第二册《商务 部分 》的正本、副本文件应在书脊位置依次标明工程名称、册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正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第一册《技术部分》的正本和第二册《商务部分》的正副本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 之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第一册《技术部分》的副本不需投标人加盖任何公章或进行签章。 第一册《技术部分》正文文字及图纸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照片或徽标等,其中所附的图表、图像可根据需要进行彩色或黑白打印。 本册 建议 不超过 200 页码、采用简单装订方式,无需配效果图,无需另附简本。 投标文件的文本内容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 除非第二册《商务 部分 》的修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册《技术部分》不允许有任何修改。 投标报价 设计服务费 报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报价方式。 投标人各合同段的设计服务费用参考国家计委与建设部颁布的 2020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相应费率,结合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设计及管理难易程度、设计方案重复修改、设计工作周期、工程造价、 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 企业自身能 力 、 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 投标人的设计 服务 费用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 (含设备招标设计) 、进行施工配合等各阶段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 否则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 予以 接受。 投标人的 设计服务费 用为固定总价费用,设计服务费用包干使用。 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设计工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设计方案重复修改等因素的变动和设计 变更而予以调整,设计任务需按要 求完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10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20]857 号》文和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 [2020]480 号》文的规定计取,投标人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果中标人 实现招标人的投资限额规定,招标人将按照合同附件中的限额设计管理要求及制定的详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本次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有效期 本 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15 项的要求。 若由于特殊原因,招标人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可通过传真或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并同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对此应予书面确认。 投标人如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 条的相关规定,向投标人及时返还投标担保。 投标人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原相关条款的约定仍然适用。 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 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应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现金等任一种形式,资金以到帐为准,接收人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广渠门支行; 帐 号: 01090514000120208057478。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足额有效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 工点 设计服务合同且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 款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履约保函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11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 工点设计 合同; 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担保; 依据本须知第 款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 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照合同段名称分别密封包装;包装使用单层密封袋(箱),由投标人自备。 投标文件各册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或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第一册《技术部分》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应用密封袋(箱)进行包装,袋(箱)开口处应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签收。 投标文件第一册《技术部分》、 第二册《经济部分》的正本和光盘一起包装密封,密封袋(箱)封皮应标明 “正本 ”字样。 投标文件第一册《技术部分》、第二册《商务部分》的副本一起包装密封,密封袋(箱)封皮应标明 “副本 ”字样。 密封袋(箱)封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说明进行标记。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对于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与撤回,该补充、修改与撤回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12 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仍然应按照本须知 条的规定密封、递交,并在封皮上分别加注 “补充 ”、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担保将不予以退还。 5.开标与评标 开标 招标人将按《投标 须知前附表》中第 19 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并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 1 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或 监督机构派人参加。 在开标会上,首先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合同段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场拆封,并检查投标文件签署和内容的完备等情况。 在进行上述检查后,将宣布投标人是否通过检查以及通过检查的投标人的报价和招标人认为其它应宣布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函件等其它招标人认为适当的细节也将予以宣布。 如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 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会议的记录并经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过程保密 开标以后,直到公布授予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工作,都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北京地铁 7号线工程 工点 设计 招标文件 13 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漏。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评标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代表招标人从技术和商务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 审,相应权重 K 值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20 项说明。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北京地铁 7 号线工程 工点设计 招标评标方法》。 6.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的条件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合规、资格审查合格、技术管理先进、综合评分第一的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设计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设计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未提出异议,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即通知中标人领取 “中标通知书 ”,并将评标结果通报各投标人。 “中 标通知书 ”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 24 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21 项要求的期限和金额,向招标人准时足额地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可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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