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内容摘要:

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采取多种措施扩面征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积极争取到市政府发文《关 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北政办 [2020]135 号),以此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顺利推进。 进一步强化经办中心与劳动监察支队的联动工作机制,促使欠费大户积极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是创造性的实施养老保险补缴政策,降低门槛,惠及百姓。 认真落实桂劳社发 [2020]13 号文精神,做好养老保险政策性参保补缴工作,全年共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 8300 人,征收补缴养老保险费 29000 多万元。 三是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增资 118 元 /月,涉及 43459 人 ,已全部按时发放到位。 认真做好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调整以及新增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补发和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的补发工作。 进一步加强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与银海区区委区政府积极沟通配合,强化业务指导,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发放等工作,确保新农保工作迅速、稳妥、有序地的开展。 截止目前,我市新农保参保人数 40334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 五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限额。 8 月份起全面实施《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本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北政发 [2020]41号),将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 6 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倍。 六是切实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目前已会同相关部门共核准 88家困难企业 4948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资格并办妥了参保手续。 七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根据 “ 两定 ” 管理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进行了严格审核和考核。 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定 32 家定点医疗机构和 51 家医保定点药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 (三)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 “ 春暖行动 ” 和创建 “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 活动,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积极做好在岗职工的工资调查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工作。 今年对全市各行业选择了 280个企业进行职工工资调查,共调查了 15701名在岗职工的工资,提取了 8537 名在岗职工的工资情况,形成并 向社会公布了北海市 2020 年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三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办案制度,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案件处理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先调解后裁决,做到每案必果,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今年以来共指导成立了 15 家企业调解委员会,有效地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发展。 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力度,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使我市的劳动力市场秩序明 显好转,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监控保障机制,及时为劳动者做好维权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不断深化创新人事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深入推行 “ 阳光 ” 考务,顺利组织实施了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招录公务员 (含参公管理人员 )115 名 ,目前正开展补录工作。 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北政人发〔 2020〕 18 号),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方法、考核结果的使用作出详细的规定。 大力推行公务员竞 争上岗制度,推进了公务员轮岗交流。 另外 ,开展了220 人参加的公务员初任培训,提高了初任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稳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扎实推进岗位设置管理改革。 对全市事业单位初次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了预审,并指导各单位完善了设置方案;同时完成北海市 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收尾工作,为新招聘的 254 人办理了聘用手续。 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第二,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拟订了《北海市公共卫生 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上报市政府。 三是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 按照新的职称工作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严密实施了职称外语考试,完成大量应届毕业生定职和各类职称证书的注册验审工作。 三是在优化环境上下功夫,牵头起草人才工作政策措施。 牵头起草了《关于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初步制定了自治区级和市级人才小高地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起草公布《人才中介机构审批办事指南》、《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办事指南》,加快了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的市 场化进程。 四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外智力。 着眼服务优势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主动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为企业实施引智项目 7 个,解决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 同时,坚持 “ 走出去 ” 方针,推荐 1 名处级干部赴美参加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培训。 五是扎实开展军转干部培训安置工作。 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确保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整体稳定。 扎实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开展钦北防三市 2020 年 122 名军转干部参加的为时 11 天的适应性培训。 六是系统开展工资福利审核与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认真审核各类工资津补贴,调 整遗属困难补助标准,审核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市直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退休,全面落实了各类人员的各种待遇。 三、存在问题一是我市企业用工招工难问题还没完全解决,人才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一些待遇好专业性强的岗位普通求职者难以达到要求,而普通工种因工资低、劳动强度大,求职者宁愿失业也不愿屈就,导致出现 “ 招工难,就业难 ” 的现象;二是大部分农民因自身经济和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对接受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组织农民工开展培训工作比较困难;三是有些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愿主动参保,导 致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四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广,部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和大量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进城农民工仍未完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五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给业务经办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六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仍时有发生,需要及时妥善地解决。 七是人事维稳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统配生入编问题等还没有完全消化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和退休人员等群体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聚会的苗头时有发生。 八是收入分配矛盾突出。 受政策制约,公 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客观存在,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相关群体反映强烈。 九是公务员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一些单位由于职数少,部分工龄资历长的公务员职务上不去,工资待遇受影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部分新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些原来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于职数限制只能任科员,心理落差很大。 四、 2020 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就业再就业数据库和覆盖到社区(村)的计算机网络,实现就业信息社会共享。 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用好用足就业再就业资金我。 实行定向、定点、定单培训,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更新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持续、稳定、高效地发展。 整合北海人才网和北海劳动保障网,优化业务流程,不断使业务在网上实现。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网络由市、区、街道 (乡镇 )、社区向服务对象发布招聘、求职、创业、培训等信息。 更加深入到各企业收集岗位信息,收集更多免费求职者的就业资料,开展网上招聘洽谈、求职登记,提高职介效率。 以短信息平台为窗口,开辟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传递渠 道。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不定期地向求职者或企业发布就业信息和就业动向。 与地方高校联合举办校园招聘会,采取 “ 送岗位进校园 ” ,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就业服务。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征缴力度,督促企业参保缴费和催收欠费,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稳步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银海区继续做好试点扩大工作,合浦县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继续完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分级管理。 认真制订北海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管理细则,加强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增强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 制度,逐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办法,稳步增加纳入居民医保门诊医疗统筹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病种,适当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负担。 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过渡时期的各项工作。 做好市级统筹的筹资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的测算工作,指导合浦县开展过度基本医疗保险度相关政策标准的调整工作,逐步缩小市、县分级统筹管理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等方面的差距,为市级统筹平稳过度打好基础。 做好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的工作。 制订我市 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彻底解决我市老工伤问题。 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继续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强化基金稽核职能,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发挥基金稽核效能。 (三)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逐步推行和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达到使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工作,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争取年 内建立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北海市、合浦县、铁山港区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担负起维权和维稳重任。 进一步指导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 (四)全面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进一步抓好公务员管理工作。 一是严密组织实施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科级以下领导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及其他各类公务员招考选拔工作。 二是加强公务员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惩戒奖惩等工作,促进全市公务员素质提高。 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公 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探索考核结果与工资级别挂钩,体现激励作用。 探索制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机制。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中层以上职位实行聘任制,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完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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