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关于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刑事案件后,必须在当日分案,快速移送办案部门承办。 同时做好提示预警工作,我院制作了 “ 快速办理 ” 印章,由案件管理中心接收案件后,在接收案件通知书上加贴标识再分发案件,快速移送办案人员,并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实行适时跟踪监督,在期限届满三日前进行预警提示。 此外,还加强了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即针对公安机关在移送卷宗材料时未随案移送影响量刑情节的相关证据,到案经过,前科材料等,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衔接,沟通,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证据,使案件尽快起诉至法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彰显公平高效。 同时,与人民法院开展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共同探索并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跟进新法,确保办案结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上半年,我院侦监部门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 该罪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的新罪名,是乐山市第一起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引起的刑事案件,涉及民工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 受理该案后,我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办理,因没有办理过此类案件的经验,组织科室干警翻阅多本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对案件的定性、犯罪构成、所侵犯的法益深入剖析,积极研讨。 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隐匿个人行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四、扎实开展 “ 法律七进 ” ,深化推进检务公开,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我院以打造 “ 阳光检察 ” 为目标,以创新检务公开机制为抓手,通过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截止目前,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32次,召开诉前会议 33次,举办法制讲座 40余次,开展 “ 举报宣传周 ”5 次,举行 “ 检察开放 日 ” 活动 3次,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 2个。 同时,我院依托门户网站和案管中心为对外联系的平台,逐步实现检察职能介绍、举报申诉受理、意见建议反馈、网络舆论引导、案件信息公开等功能。 (一)创新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办案公开。 我院制定了《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试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内设部门主动公开各业务工作职责任务、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门户网站的 “ 检务公开 ” 工作。 (二)创新建立人民 监督员评议案件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在确保 “ 七类案件或情形 ” 无一例外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同时,我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听取监督评议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同时,通过举办 “ 检察开放日 ” 等活动,邀请乡镇、街道社区、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案件管理中心、院史馆、院检察文化 “ 三廊一吧 ” ,观摩检察业务办理情况,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及亲和力;普遍建立与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机制,不 定期地邀请其视察工作,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其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 (三)送法下乡镇、进学校、到企业、至社区,开展 “ 走基层、解难事、办实事、惠民生 ” 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我院干警多次依托派驻检察室,深入悦来、普仁等多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反渎职犯罪、举报须知等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及相关基本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同时,在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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