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内容摘要:

( %) 1 养老机构床位数 (张) 总床位数(张) 2402 6600 每百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张) 4 20 2 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比率( %) 1 6 3 福利彩票年发行量(万元) 7759 12496 10 4 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五大社会保险参保率( %) 100 100 — 5 平均低保标准 (元 /月 人) 城市低保 440 775 12 农村低保 330 725 17 6 医疗救助比例( %) 50 80 10 7 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总数(万元) 1861 2998 10 8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元 /人) 16000 25768 10 9 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元 /人) 28000 45094 10 10 社会组织(个) 429 571 6 11 社区工作者中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才(人) 60 350 42 12 移民人均纯收入与 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 %) 90 95 1 三、主要任务 (一)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完善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全区实现“ 9064”养老格局,即老年人口中,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协助的自主居家养老占 90%;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占 6%;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的占 4%。 —— 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 十三 五”期间,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总数的 4%以上,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 50%以上,新增床位数 4400 张。 其中完成 1400 张床 位的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含 XX 区光荣院床位 80 张);新建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6 家,包括 XX 副城、 XX 组团、 XX 组团各新建 2 家,新增床位数合计达到 3000 张以上。 加大对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新建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和运营补贴。 对现有敬老院逐步实行撤并整合、转型升级。 ——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服务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 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规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行,建立统一的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标准。 鼓励社区建立日间 照料站、老年日托服务中心,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等多种服务。 城乡困难、空巢独居、有特殊贡献老人以及高龄独居等对象享受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达到 6%以上。 —— 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健全养老服务组织系统,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 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分类按需提供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提高为老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权益。 —— 强化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到“ 十三 五”末,全区 98%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室。 各镇、街道创建老年电大 示范分校,招生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2%。 积极创建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市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进一步改善提升老年活动设施,使老年活动中心(室)成为老年人的休闲之家、娱乐之家、学习之家、健身之家、幸福之家。 ——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提升儿童福利院软硬件水平,迁建社会福利中心,改善孤残儿童成长环境,为孤残儿童提供较好的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 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示范、指导、辐射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孤残儿童身心发育、发展要求的养育模式。 —— 加强孤残儿童保障工作。 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适应症儿童全部纳入手术范围。 开展在院残疾儿童康复特教工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完整的康复教育训练。 建立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集中在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的 70%。 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 60%确定。 完善孤残儿童医疗保障,区级财政全额解决医疗、康复费用。 完善福利企业发展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兴办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安 置和转移安置。 完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提高福利企业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 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到“ 十三 五”末,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比例达到职工总数的 35% 以上,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120%,社会保险参保面继续保持 100%。 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系统运行安全。 努力培育和开拓市场,增开“中福在线” XX 销售厅,福利彩票发行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彩票销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 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困难家庭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金最低补差机制、特殊困难人员分类施保机制、就业与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低保救助由资金救助型向救助服务型转变。 完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组建一支专业的收入核定工作队伍,建成面向城乡低收入居民、多部门合作参与的收入核定综合信息处理平台。 扶救助措施 在已建立三级救助圈的基础上,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 倍以内的城乡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对因突发意外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全区所有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与社会帮扶救助室并规范运作,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 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完善残疾人住房、就业、教育等帮扶救助机制。 建立健全减灾救灾社会动员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广泛开展减灾教育,全民减灾知识普及率力争达到 80%以上。 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灾预案演练工作。 选址迁建区级避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街头巡查、劝导和救助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新建区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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