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信贷客户经理制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本扣 分。 ( 3)办理贷款合规合法( 3 分)。 每不合规一笔扣 分;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或发放违规贷款的,除按贷款责任追究外,每笔扣 3 分。 ( 4)完整、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贷报表和资料( 1分)。 未做到每次扣。 ( 5)按规定及时催收到逾期贷款( 3 分)。 未做到每次扣 ;造成诉讼失效或执行时效丧失的,除按贷款责任追究外,每笔扣 3 分。 (三)综合素质( 10 分)。 6 综合素质包括业务技能考核、团队协作精神、客户满意度。 业务技能考核( 5 分),得分 =考试合格项数247。 应考 项数 5 分。 团队协作精神( 3 分),以信用社(部)为单位,本单位全体员工民主测评为准。 客户满意度( 2 分),被客户投诉且经查实每次扣 2分。 最低得分为 0 分。 (四) 特别加 分。 ( 1)年度被省、市、县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同类奖励)的加 3 分、 2 分、 1 分。 ( 2)产品创新被全国、省、市、县联社推广的加 10分、5 分、 3 分、 1 分。 第十三条 信贷客户经理 评定标准。 (一) 一 级 信贷客户经理 :上年度考核得分 130分(含)以上。 (二)二 级 信贷客户经理 :上年度考核在 110 分 ( 含 )以上。 (三)三 级 信贷客户经 理 :上年度考核在 80分 ( 含 )以上。 (四)四 级 信贷客户经理 :上年度考核在 60分 ( 含 )以上。 (五) 信贷客户经理 助理:具备 信贷客户经理 任职资格但竞聘落选,或 信贷客户经理 年度考核 60 分 ( 不含 )以下7 的,作为 信贷客户经理 助理管理。 信贷客户经理 助理只能协助本网点(社、部) 信贷客户经理 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不负责贷款审查以及贷款手续的办理。 第六章 信贷客户经理 的薪酬标准 第十四条 信贷客户经理薪酬由基本薪酬、津贴补贴、绩效薪酬三部分构成。 信贷客户经理 等级与基本薪酬挂钩,不同等级 信贷客户经理 享受不同等级基础薪酬待遇。 信贷客户经理 基本薪酬分类系数 如下: 一 级 信贷客户经理 月基本薪酬系数为 ; 二 级 信贷客户经理 月基本薪酬系数为 ; 三 级 信贷客户经理 月基本薪酬系数为 ; 四 级 信贷客户经理 月基本薪酬系数为 ; 信贷客户经理 助理 月基本薪酬系数为 (不含试用期大学生) 第十五条 薪酬计算方式 月基本薪酬 =等级社月薪酬基数月基本薪酬系数 等级社月基本薪酬基数按省联社评定的县级联社等级为准。 绩效薪酬 =Σ 信贷客户经理 各项 营销业绩 各项 万元薪酬含量 第十六条 薪酬考核兑付 (一)基本薪酬兑付。 按县联社制定考核办法 兑付。 信贷客户经理 基本薪酬考核扣发部分 的 20%上划县联社,参与8 县联社全体员工的考核分配, 80%部分 留存该 信贷客户经理的营业网点,用于奖励全年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不得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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