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集团创新激励制度20xx年版内容摘要:

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立项实施 OK NG 单位名称 维科集团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创新激励制度 版次 页次 4 OF 6 批准 审核 编制 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对上月各部门创新提案采纳 /立项 /奖励的情况予以公示,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的要求,对创新提案的达成情况进行宣传和推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案不予受理:单纯意见、批评而无具体实施办法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事项;曾被采用或重复的建议;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其 它不应受理的事项。 对评审后的提案不管采纳与否,均由创新激励负责人填写《创新提案回复函》给提案提出人,告知提案的评审结果及处理意见。 创新提案采纳奖励 提案鼓励奖:提案经评审后不予受理或不采纳的,发放价值 20 元的礼品进行鼓励。 合理化建议采纳奖励:经评审后确定或直接区分为合理化建议的提案,均按每个提案 100 元进行奖励。 创新提案采纳奖励:创新提案经评审后采纳的,均按每个提案 200 元进行奖励。 立项提案奖励:提案经评审后采纳并立项的,不管项目成功与否,均按每个提案 200 元进行奖励。 立项后的奖励按照 条执行。 提案实施成功后奖励 提案在实施完成后,对于经济效益不能估算的创新提案,经评估小组评估后决定奖金额度;对于经济效益能估算的创新提案,以 规模化 正常实施后 180 天内节约所创造经济效益净利润的 20%进行奖励。 在创新过程中,若提案人需要其他人协助完成创新方案的,则按提案人为主和协助人为辅分 别获得奖金金额的 75%、 25%;提案人能完成完整的创新方案,则获得相应 的全额奖金;如提案人不能完成完整方案,则只能获得 25%奖金。 奖金申请及发放 创新项目激励 奖金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创新完成鉴定表》 ,并 制定《项目经济效益奖金分配表》 , 按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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