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50794-内容摘要:
的跟踪精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 设有 避风功能的跟踪系统,在风速超出正常工作范围时,跟踪系统应启动避风功能;风速减弱至正常工作运行范围时,跟踪系统应在设定时间内回复到正确跟踪位置。 3 设有避雪功能的跟踪系统,在雪压超出正常工作范围时,跟踪系统应启动避雪功能;雪压减弱至正常工作运行范围时,跟踪系统应在设定时间内回复到正确跟踪位置。 4 设有自动复位功能的跟踪系统在跟踪结束后应能够自动返回到跟踪初始设定位置。 5 采用间歇式跟踪的跟踪系统,电机运行方式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逆变器调试 逆变器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逆变器控制电源应具备投入条件。 2 逆变器直流侧、交流侧电缆应接引完毕,且极性(相序)正确、绝缘良好。 3 方阵接线应正确,具备给逆变器提供直流电源的条件。 逆变器调试前,应对其做下列检查: 1 逆变器接地应牢固可靠、导通良好。 2 逆变器内部元器件应完好、无受潮、放电痕迹。 3 逆变器内部所有电缆连接螺栓、插件、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 4 当逆变器本体配有手动分闸装置时,其操作应灵活可靠、接触良好,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5 逆变器本体及各回路标识应清晰准确。 6 逆变器内部应无杂物,并经过清灰处理。 逆变器调试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逆变器控制回路带电时,应对其做下列检查: 1)工作状态指示灯、人机界面屏显示应正常。 2)人机界面上各参数设置应正确。 3)散热装置工作应正常。 2 逆变器直流侧带电而交流侧不带电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测量直流侧电压值和人机界面显示值之间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2)检查人机界面显示直流侧对地阻抗值应符合要求。 3 逆变器直流侧带电、交流侧带电,具备并网条件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测量交流侧电压 值和人机界面显示值之间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交流侧电压及频率应在逆变器额定范围内,且相序正确。 2)具有门限位闭锁功能的逆变器,逆变器盘门在开启状态下,不应做出并网动作。 4 逆变器并网后,在下列测试情况下,逆变器应跳闸解列: 1)具有门限位闭锁功能的逆变器,开启逆变器盘门。 2)逆变器交流侧掉电。 3)逆变器直流侧对地阻抗低于保护设定值。 4)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高于或低于逆变器的整定值。 5)逆变器直流输入过电 流。 6)逆变器交流侧电压超出额定电压允许范围。 7)逆变器交流侧频率超出额定频率允许范围; 8)逆变器交流侧电流不平衡超出设定范围。 逆变器停运后,需打开盘门进行检测时,必须切断直流、交流和控制电源,并确认无电压残留后,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 逆变器在允许状态下,严禁断开无灭弧能力的汇流箱总开关或熔断器。 施工人员测试完成后,应按照本规范附录 C 的格式填写施工记录。 二次系统调试 二次系统的调试内容主要可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远动通信系统、电能量信息管理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二次安防系统等。 计算机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的数量、型号、额定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2 通信、遥测、遥控、遥调功能应准确、可靠、 3 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操作功能应完备可靠。 4 计算机监控系统定值调阅、修改和定值组切换功能应正确。 5 计算机监控系统主备切换功能应满足 技术要求。 6 站内所有智能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等信息均应准确反映到监控画面上,对可远方 调节和操作的设备,远方操作功能应准确、可靠。 继电保护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试时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5 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继电保护装置单体测试时,应检查开入、开出、采样等元件功能正确;开关在合闸状态下模拟保护动作,开关应跳闸。 且保护动作应准确、可靠,动作时间应符合要求。 3 保护定值应由具备计算资质的单位出具,且应在正式 送电前仔细复核。 4 继电保护整组调试时,应检查实际继电保护动作逻辑与预设继电保护逻辑策略一致。 5 站控层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的站内通信、交互等功能实现应正确;站控层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与远方主站通信、交互等功能实现应正确。 6 调试记录应齐全、准确。 远动通信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远动通信装置电源应稳定、可靠。 2 站内远动装置至调度方远动装置的信号通道应调试完毕,且稳定、可靠。 3 调度方遥信、遥测、遥控功能应准确、可靠。 4 远动系统主备切换功能应满足技术要求。 电能量信息采集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伏发电站关口计量的主、副表,其规格、型号及准确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通过当地电力计量检测部门的校验,并出具报告。 2 光伏发电站关口表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应通过当地电力计量检测部门的校验,并出具报告。 3 光伏发电站投入运行前,电能表应由当地电力计量部门施加封条、封印。 4 光伏发电站的电量信息应能实时、准确地反应到后台监控画面。 不间断电源系统调试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不间断电源的主电源、旁路电源及支流电源间的切换功能应准确、可靠,且异常告警功能应正确。 2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实时、准确地反映不间断电源的运行数据和状况。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主要由站控层物理隔离装置和防火墙构成,应能够实现自动化系统网络 安全防护功能。 2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设备运行功能与参数应符合要求。 3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运行情况应与预设安防策略一致。 其他电气设备调试 其他电气设备的试验 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的相关规定。 无功补偿装置的补偿功能应能满足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7 消 防 工 程 一般规定 消防工程应由具备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或技术等级资质。 消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查通过。 2 工程中使用的消防设备和器 材的生产厂家应通过相关部门认证。 设备和器材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应齐全,且通过设备、材料报验工作。 消防部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和使用单位进行消防自验 ;安装调试完工后,应由当地专业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 的相关规定, 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管和穿线工作,应与土建 施工密切配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 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对报警控制器主要应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应完好。 2 消音、复位功能应完好。 3 故障报警功能应完好。 4 火灾优先功能应完好。 5 报警记忆功能应完好。 6 电源自动转换盒备用电 源自动充电功能应完好。 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应完好。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照明回路有联动功能时,联动功能应正常、可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竣工资料。 灭 火 系 统 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的相关规定,其灭火系统的施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应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3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器内部污垢和杂物。 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4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 护管理。 5 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 连接时,连接处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6 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 ;当环境温度低于 5℃ 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或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 20mm。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 的相关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的相关规定。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的相关规定。 8 环保及水土保持 一 般 规 定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制订环境保护剂水土保持的措施和对策。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宜采取永临结合、因地制宜的方式,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环境保护 施工噪声控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的相关规定,对各施工阶段的噪声进行监测和控制。 施工废液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活污水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废水应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放。 2 施工产生的废油应排入专门盛放废油的容器内进行回收处理。 施工粉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施工道路宜硬化。 2 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及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或密闭存放。 3 混凝土搅拌站 应采取围挡、降尘措施。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现场直接焚烧各类废弃物。 2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并按指定地点堆放。 施工水土保持 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临建设施的搭设应科学布局、减少用地。 2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应减少破坏自然植被。 工程完工后应按设计要求恢复地貌、植被。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不宜破坏自然排水沟渠,场地排水及道路排水宜采用自然排水。 弃土区不应妨碍站区排水系统,临时弃土区应采用覆盖和围挡。 9 安全和职业健康 一般规定 开工前应结合工程自身特点,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应同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 应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各级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 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隔离带。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施工现场应挂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 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 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模块式管理,对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应进行明显的划分,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站区施工道路应畅通,不宜在路边堆放设备和材料等物品。 临时设施布局应合理、紧凑,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 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设备、材料、土方等物资应堆放合理,并应 标识清楚,排放有序。 安全施工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各施工项目作业时严格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 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可靠接地或接零措施,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并在使用前进行确认。 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应合理、安全、可靠。 施工过程中,应减少交叉作业。 职业健康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级人员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对不宜从事有关现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应进入现场从事相关工作。 对噪声控制、粉尘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管理、水污染防治管理等,应制订有效的措施,并组织。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5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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