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40 万元。 试点期间河北省林业局、市林业局多次亲临我县进行指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林业行政执法队成立以后,林业行政处罚权集中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 林业局原来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检疫、种苗、林政、经营等股站不在行使行 政处罚权,解决了执法机构原来的重权轻责,职能交叉,执法不到位,执法扰民等问题。 在试点期间,综合执法队人员编制在原单位不变,工资经费暂由原单位负责支付。 试点完成后,正式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对机构编制和经费予以解决。 第三,建立制度、加强培训 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机构人员到岗后,为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全体执法队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系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军 训,树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崭新形象。 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 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熟悉试点工作的原则、要求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注重试点工作的具体程序。 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对试点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法律培训。 对综合执法队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不定期考试、考核相结合,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发给执法证件, 否则取消其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资格,退回原工作单位,确保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业务知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综合评价。 建立健全了试点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司法及上级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试点工作的水平。 建立和健全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度以及 “罚缴分离 ”、 “收新世纪范本网 ,范本超过 100 万 ,全部 免费下载。 支两条线 ”等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行风监督员评议考核制,做到人有岗、岗有责、责权一致,增加执法办案透明度,使所办理案件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 电话,及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我县在设置机构,明确职能,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等项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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