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制度与不动产市场状况内容摘要:

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主要调整如下: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工商企字 [1987]第 38 号 )执行。 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三、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 (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 )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 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在讲话中,习近平提出“需要房地产业必须稳定发展,继续去库存,提高房企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 在提出“去库存”的政策目标之后,住建部已经基本形成了 2020年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基本思路。 “改进房地 产调控方式”已经被列入住建部 2020 年工作重点,并已经向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定案。 “改进房地产调控方式”的核心,已经被住建部确定为“分城施策、分类调控”。 这意味着, 2020 年将不会出现统一的、一刀切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是根据地方城市、不同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局面,出台针对性的措施。 从中央层面,将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并继续奉行各类资产抵押证券化试点置换出的信贷额度,优先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货币化安置。 以此方式,增加市场需求,针对性地向房地产市场注入流动性。 此外,从供给层面,中央已经要求房地产市 场库存较大的城市,要控制土地供应节奏,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并可以对已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从而确保不产生更多的潜在和新库存。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 2020 年末相继召开之后,“二次房改”的目标、路径等,均已基本确定。 2020 年 12 月28 日、 29 日两天,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在该次会议上,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向地方政府表示, 2020年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除此之外,按照住建部 2020 年的 工作安排,将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 2020 年新安排 600 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改进房地产调控方式,促进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的主体责任,实施分城施策、分类调控。 ( 3)全国不动产市场状况 ① 2020年 第四季度 全国 土地 市场状况 2020 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 3633 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 6729 元/平方米、 5484 元/平方米和 760 元/平方米。 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环比增速较上一季度均略有放缓。 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服、住 宅、工业地价环比增速依次为 %、 %、 %、 %,分别较上一季度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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