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操作手册内容摘要:

人员;应急人员注意安全;搜救失踪人员;事后处置;事件评估与回顾;生产现场恢复等要求。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级标准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Ⅰ级应急事件:造成 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Ⅱ级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 10~ 29 人死亡,或造成 50~ 100 人中毒、重伤,或造成 5000~ 10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Ⅲ级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 3~ 9 人死亡,或造成 30~ 50 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Ⅳ级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 1~ 3 人死亡,或造成 3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应急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予以撤销,要及时解除应急状态,及时恢复生产,恢复工作秩序。 恢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恢复生产。 事发单位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矿应急管理办公室应适当对一个时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分析。 提出预防和控制意见。 六、 应急指挥机构成员 及联系电话 事故应急救指挥机构主要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实施机构两部分组成。 ( 1)应急救援管 理机构的构成如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孙瑞斋 矿 长 联系电话: 3788218 副组长:耿庆敏 副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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