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每年一次。 参评对象为全体党员。 二、开展民主评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准则》为主要依据。 主要内容是: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 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 其步骤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四、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基层党支部按上级要求评选出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 法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其它重要问题。 二、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 —— 批评 —— 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坚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五、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是全体党员。 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要补交书面思想汇报。 党 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上对该党员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 六、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党费收缴标准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固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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