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投融资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 负责根据董事会审批进行具体融资方案拟定和执行 以及资金调配 ,实现资金统一管理。 第十 二 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投融资方案计划 实时 向集团公司报送资金使用申请。 第三章 融资决策 第十 三 条 集团 投 融资管理实行 审 核、审批 相结合的方式。 审核的 职能部门为 集团 资金 结算中心 (投资公司) ,集团 公司董事会 拥有 投融资 最终 审批 权。 第十 四 条 实行审核 的 资金 活动包括: 各 子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债务性融资; 各 子 公司年度 投 融资 和资金 计划 ; 各 子 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 各 子 公司 需审核的投资项目融资方案; 各子公司融集资金投资方案; 集团内 各 子 公司 提供的担保活动 ; 各 子 公司内部之间资金调 配。 第十 五 条 集团所有投融资活动实行董事会审批。 (投融资活动应与子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区别开来,集团在实行经济目标管理的基础上不应过多干预子公司内部运作) 第十 六 条 投 融资活动审核和审批原则 融资原则 : ( 1) 符合国家政策以及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 ; ( 2) 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 3)与公司融资能力相适应; ( 4)保证资金链的顺畅。 投资原则: ( 1)详细可行的市场调研方案,预期增值的投资机会; ( 2)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 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 3) 及时足额 的筹集 资金,保证投资项目的资金供应 ; ( 4)认真分 析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控制企业的投资风险。 第十 七 条 融资方案 分为两种 年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