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王安石变法封建经济克服自身危机进行改革内容摘要:

为,十室灾八九。 王安石 《 感事 》 忧国忧民、为人刚正,意志坚强。 “ 三不足 ” 的大无畏精神推动着变法 王安石( 1021-1086),字介甫,江西临川人 宋英宗之子。 1067— 1085年在位,曾说: “ 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 ” 即位后,不治宫室,不事游幸,有恢复河朔、革除弊政之志,用王安石行新法,励精图治。 宋神宗( 1048— 1085) 一、起用王安石 二、 变法内容 富国之法 强兵之法 取士之法 : 起用王安石 原因 社会矛盾尖锐 王安石的个人素质 宋神宗的愿望 标志: 1069年 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 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 一 ﹑ 王安石变法 直接目的: 为了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 根本目的: 为了挽救北宋统治危机,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 依靠天下所有劳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 积极开源 而不是消极节流。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措施 内容 作用 均输法 设发运使就近采购物资 满足政府物资需求;减轻纳税户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 市易法 设 “ 市易务 ” 收滞销货,短缺时卖出 限制豪商操纵市场;增收;损豪商利益 青苗法 政府在青黄不接时向农民低息借贷 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增收;损高利贷者利益;利息太高 募(免)役法 纳钱代役 减轻差役负担,保证农时;增收;增农民经济负担;损特权者利益 农田水利法 兴修水利,工料由居民分派,财力不足可贷款 改善农业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增收;增居民负担 方田均税法 清丈土地,按土地面积、等级收税 减轻农民赋税负担;增收;损地主阶级利益 ⒈ 经济:富国(理财 ≠富民 ) 措施 内容 作用 强兵之法(军事措施) 十家为一保,农闲时练兵、生产,战时编入军队 加强农村封建统治秩序,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 禁军固定辖区,有固定将领训练 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充实了边防力量 保甲法 将兵法 设军器监 保马法 马匹的质量数量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武器数量质量均提高 民户代养官马 设军器监, 专门管理武器制造 措施 内容 作用 取士之法(教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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