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商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000)。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 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合作原则及规定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 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 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 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 前 1 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 开演示会。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销售行为规定 产品价格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 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 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 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 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 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 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 如乙方不按本付 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 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保质和售后服务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 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 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 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 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 6)个月的保质期。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 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 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 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 修费用。 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 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 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 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反窜货 、反低价管理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 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 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 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 赔偿。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保密责任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乙方承 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 任何其它权利。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 3)年内持续有效。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 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 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 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 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 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 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 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在事件发生后九十( 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 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价格规定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理商合同 甲方: 深圳市盛天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 盛天餐饮娱乐服务系统 及 7 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市级总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要清楚的了解 盛天餐饮娱乐服务系统 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 甲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 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 乙方权利义务 (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 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 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深圳市盛天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 盛天餐饮娱乐服务系统 及 7 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市 (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 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 (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 备案; (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 况,避免窜货。 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 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 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甲方的职责。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