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护理员聘用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院办公会研究 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手续。 三、 护理员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病人的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等非技术和非专业性工作:负责住院病人晨间护理;负责科室被服的管理,病房环境管理和陪人管理工作;新入院病人床单位安置、卫生处置;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处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 予协助;负责导医、导诊、送标本、陪同病人检查等工作。 四、 聘用 管理 ,不占科室护理人员编制,服从科室护士长的 工作安排。 严格按职责范围进行工作。 ,试用期后科室根据表现情况进行考评,合格者留用。 3. 护理员工资从使用科室中支出。 第一年内,每月工资 300元,第二年起工资每年递增 50 元,递增至 500 元止,医院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者,根据护理编制情况有计划的转为 合同制基础 护士,并与医院签订协议书,按 合同制 护士管理规定执行。 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病人服务态度好,服务热情周到。 护理部定期征求病人意见,病人不满意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批评 教育、解聘。 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违反规章制度 患染各种疾病,或发生伤 亡事故等,一切费用本院概不负责。 护理员 住宿 问题 , 护理员 在医院工作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法乱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批评教育、 经济处罚 直至 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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