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试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方案进行学习, 确保参加调试人员掌握调试要点和安全措施, 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十 七 条 所有参与调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调试作业中的人身安全。 第 十八 条 每天电客车 首趟车需按规定限速运行。 首 趟 车 运行时,发现轨行区人员须随车出清,如不能出清时,及时通知 综合调度组 ;对轨行区侵限料具须进行出清,如不能出清时,须停车联系 综合调度组 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能动车。 第 十九 条 在调试期间注意加强瞭望如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如冲撞车档和接触网终点警示牌等,任何人有权中断调试。 第二十条 调试期间,任何参与调试人员禁止擅自进入调试区域的轨行区,如确有需要进入时必须先报告调试负责人及调试司机,并得到综合调度组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 一 条 每列电客车上配备 16 具手提灭火器 (每节车辆和驾驶室分别各配 2 具),车辆 管理部门 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 所有参加调试的车辆和乘务人员熟知灭火器的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 车站的消防管理由地盘管理单位负责。 第二十 二 条 事件 (事故) 报告程序 6 事件(事故)发生后,由列车司机或调试负责人报告 综合调度组 ; 综合调度组 在接到报告信息后,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程序见 附件 4)。 事件报告的事项包括:发生时间(月、日、时、分),发生地点(区间、车站、公里、米、上行或下行),列车车次、车底号、工程车车号,报告人和关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事故概况及原因,人员伤亡及车辆、线路等设备损坏情况,是否影响邻线行车、是否需要救援以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等。 第二十 三 条 安全 注意 事项 , 严禁在接触网下搬动超高、超长物体。 ,必须排列好后续进路,终端信号机后一个道岔必须锁定在列车前进的方向,并留有足够的保护区域。 、变更进路时, 必须 先扣停列车,并通 知到相关列车上的调试负责人才能取消、排列变更进路。 (电客车、工程车)在运行中严格按规定速度行驶,司机不间断 瞭 望 , 列车在运行中发现侵限物和异响,应立即停车处理,并报告调试负责人和综合调度组。 DDU 网压显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 ,现场指挥等人员应严密监视、控制两列车之间的合理安全间距;对已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或征兆,应先查 7 清原因,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否则 不能 盲目动车。 ,电。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试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推荐
胞数据比肿瘤数据更丰富也更系统 ,我们将在恶性肿瘤 与干细胞中分别预测基因表达与表观调控网络 , 并进一步比较其异同。 通过干扰预测的上游调控节点后以 ChIPPCR 和 ChIPseq 技术对下游节点进行检测,对以上预测模型中的关键调控关系进行验证。 为了通过实验验证贝叶斯网络模型推测出来的因果关系,我们将把它们作为遗传学的上下游关系处理。 这样 就可以人为 地 提高或降低上游事件的水平,例如
授权 总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软件版权 申请 授权 申请 授权 申请 授权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完成后获取知识产权预测:(单位:项数) 成果形式 成果数量 成果形式 成果数量 发明专利 申请 新产品 授权 新材料 实用新型 专利 申请 新装备 授权 计算机软件 外观设计 专利 外观设计 论文论著 技术标准 国外专利 其它 1 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 其它 2
,每上平均贡献额若为负数,则每负 1000元扣其得分 1 (五 ) ,经裁 定拨补实绩时,则其帐款仍留原开发票单位,并由其负责收款:如系依照会办法规定作业而代开发票者,则 ,遭致退票所形成有“问题票据”, 3. ,其得分规定如表 : 表 月 底 应收帐款 比 率 得分 10%以下 7. 5 15%以下 6 20%以下 4. 5 30%以下 3 35%以下 1. 5 40%以下 0 50%以下 1
计划。 设备 大中修 计划 包括序 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 名 称 、型 号 、制造 厂 家、安装 时间 、使用地点、大中修年 份 等。 设备 大中修 计划 根据 设备 使 用 频 次、工作 环 境和常 规维 修 规 律确定,即使用 频 次高、工作 环 境差的 设备维 修周期 应缩 短,使用 频 次低、工作 环 境好的 设备应 延 长 大中修 时间。 设备应严 格按照大中修 计划实 施 维
肅肅薈 薄肄 膇莁 袃 肄艿薇 蝿膃莂荿蚅 膂肁 薅 薁 螈 膄莈 蒇螈莆 蚃袆螇 肆 蒆 螂 螆 膈蚁 蚇 螅 芀蒄薃螄莃芇 袂 袃肂蒃 螈袂 膅芅蚄 袂 芇蒁 蚀袁肆芄 薆袀 腿 蕿 袅衿 芁莂螁 袈 莃 薇 蚇袇 肃 莀薃羆膅薆葿羆 芈 荿螇羅羇 薄螃 羄 膀莇 虿 羃 节蚂薅 羂莄蒅 袄羁肄芈 螀羀膆蒃蚆 肀艿 芆薂 聿 羈 蒂蒈 肈 肀 芅袆 肇芃蒀 螂肆莅 莃蚈肅肅薈 薄肄 膇莁袃
及与各分包工程相关的预埋工程。 总承包商 须在各 分包商 进场时 , 按下述的时间和方式与有关的 分包商 完成其代行完成的预埋工程之 工作交接: (a)于各分包合同开工日起计的两个星期内 , 在 业主 协调下与 分包商 及工程监理一起 , 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所有已完成预埋工程的工作交接 (包括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及交接 ), 并在后续一周内完成验收形成的缺陷修改清单所列的所有整改工作 ; (b)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