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国家级每个得 4 分,省部级每个得 3分,最高得分 4分。 需提供相应的发布证明文件。 节能相关专利:每个得 1分,最高得 2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 能耗诊断方 案 8 横向比较企业投标方案: 对建筑能耗、照度与热环境等基准指标性能评价与分析是否准确、清晰; 对现存问题的分析和判断是否准确、合理。 ①优得 8分②良得 6分③一般得 4分④差 2分 3 节能改造方 案 8 横向比较企业投标方案: 节能措施或解决方案是否具有针 对性、可行性,节能产品、设备性能是否先进、稳定、实用、安全; 节能改造投入的经济效益分析与评价是否可行、可信。 ①优得 8 分②良得 6分③一般得 4分④差 2分 4 分项计量与能耗监测方案 4 横向比较企业投标方案: 能耗分项计量的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使用是否可靠、稳定、方便实用。 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保障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①优得 4分②良得 3分③一般得 2分④差 1分 5 运行管理方 案 4 横向比较企业投标方案: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技能培训等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具体,是否能量化考核。 ①优得 4分②良得 3分③一般得 2分④差 1分 19 6 售后服务及节能量保障方案 3 横向比较企业投标方案:须保障合同期内真正实现持久、稳定的节能效果,相关措施、标准是否具体、可行、可信。 ①优得 3分②良得 2分③一般得 1分④差0分 7 项目团队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 1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 ,初级职称的每个得 ,满分 3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 F3 商务项满分为 3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标分值 评分准则 1 资质及认证 8 投标人具有 ISO9001质量管 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否则得 0分;投标人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分,否则得 0分;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 2分,否则得 0分;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 2分,否则得 0分。 2 银行资信等 级 3 银行资信等级 A\AA\AAA 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和该评估机构被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均要求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说明:由采购人根据项 目情况选择 A 级或 AA 级或 AAA级,对 1000 万度及以上基准电耗项目,需按区间设分,对 1000 万度 及以下基准电耗项目,原则上只可选 A级) 3 注册资本 3 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以人民币计算)≥万元,得 3分;≥万元且<万元,得分,≥万元且<万元,得分,低于500 万元,不得分。 备注: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网址,且须体现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 或提供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 20 4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案例 12 投标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的公共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业绩(改造内容必须同时包含空调、照明、围护结构等其中两项或以上节能改造内容),每个项目得 2 分,本项满分 12 分(提供项目合同、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省级及以上的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测评机构资格证明,均提供复印件, 每个 项目提供上述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提供相关资料不全的得 0分)。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效果 3 投标人 采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的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获得 3年以上持续稳定的节能效果, 每个项目得 1分 , 本项满分 3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验收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连续 3 年以上的节能测试报告及银行收款凭证 ,每个项目提供上述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5 服务响应水平 6 在福州本地注册、或者在福州有经注册登记的分公司且分公司成立时间在两年或以上的投标人,得 6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福州市设有常驻办公地点的,得 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常驻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租赁合 同签约时间应早于本招标公告时间),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明:分公司或子公司做为投标主体投标的,总公司相关资质与业绩不计入打分项。 综合得分 = F1+ F2+ F3 备注: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技术商务评分中涉及排名情况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出排名。 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21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序 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 是 / □√ 否 2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 (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20〕 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2)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担的服务。 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承担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大型企业承担的服务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二、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标明其为中小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并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标明其为中小企业 的投标人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2 序 号 项目 具体内容 3 优惠办法: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①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数额的 50%交纳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调 10% ③价格扣除:按报价的 94%计算评审价 中型企业: ①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数额的 50%交纳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调 10% 注: 大、中型企业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视为中小企业。 但联合协议中若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包括价格因素得分的计算)。 4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清单 (本清单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不附所投产品视为非小微企业产品 , 适用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 的评分政策 )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清单 投标人中小企业性质(中型、小型、微型): 备注 :如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表格以下部分无需填写。 如投标人所投服务无论全部或者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均需在表格中进行明确。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 商 服务商性质(小型、微型) 投标报价 (元) 1 2 3 „„ 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服务金额合计 A 开标一览表中所有服务投标报价 B 评审价格 C=( ) *A+BA 23 序 号 项目 具体内容 5 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时须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提供以下 证明资料: ( 1)投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商所在地相关的中小企业认定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书。 或( 2)投标人的财务报表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表明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定的中小企业的标准。 6 相关风险 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视为中小企业: “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务的; “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5 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资料的。 二、提供虚假声明后果: 投标人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声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该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 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上报财 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该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该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应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4 中小企业声明函(范本)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 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清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则本公司同意本次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已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代理 机构有权没收本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且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附: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清单》 25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类政府采购。 2. 定义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服务商。 “服务”系指维护、管理、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项目”系以合同包为单位。 3. 合格的投标人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 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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