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内容摘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等物从窗口逃生。 13.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 ,成员由 总经理 (或 厂长 )、 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主管组成。 总经理 (或 厂长 )为总指挥,若火灾发生时, 总经理 (或 厂长 )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 安全主任 不在时, 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时, 由保安队长;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当班主管)担任总指挥。 四、 盗 窃 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 公用物品应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保安人员应时刻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 工厂 内巡逻。 4.主管对各物品管理人员应立账记录,并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携出 工厂 物品时,携物人应先出具 工厂 规定的物品“放行条”。 保安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工作办公场所应于下班或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锁好。 7.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部门或单位侦察。 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失窃财物的负主要责任。 根据事情的状况不同 工厂 有权作出相应的办法来处理。 五、 风灾、水灾、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瀑雨、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看 (听 )天气的动向,并转告相关人员。 必要时安全消防队还要组织相关 部门召开防范会议。 2.台风、瀑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闭门户,关闭不必要的电源。 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 台风、瀑雨接近之时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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