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 的有关资料可向市规划局 查询。 申报 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 提供。 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日照分析 要素的 计算要求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突出屋面的水箱 、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日照分析报告 的内容要求 4 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 : 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复印件 日照分析委托书 附图: 1)日 照分析范围图 ; 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含高 程数据) ( 1:500 或 1:1000); 3)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 有关资料; 4)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 5)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 1:500 或 1:1000); 日照分析结果要求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 术语 本规定所称建筑包括:现状建筑、工程项目。 现状建筑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已批规划建筑是指已经审批的在建、未建及建成未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申报建筑是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 申请审查核准的建设项目中的建筑物。 在批规划建筑是指需与申报建筑同时分析日照影响的其他申报建筑。 多点沿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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