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物业管理初步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过训练有素的言行举止,共同塑造管理处和百佳物业的公众形象。 无论是管 理层人员还是普通员工一律着工作服上岗,职位和工种标志明确。 第五章 管理处物资装备配置 一、管理用房 根据移动综合大楼的管理规模和开发商提供的条件,在中标后与业主方协调解决。 管理用房的使用要求 ( 1)管理用房要求采光良好。 ( 2)有简单装修(现场勘查后提出具体施工要求)。 二、设施装备计划(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类别 序号 项目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办公用房 1 办公室装修及设施 40000 40000 2 库房装修及设施 10000 10000 合计 50000 办公设备和用品 1 电脑 5000 2 10000 2 打印机 1000 1 1000 3 复印机 13000 1 13000 5 电话机 80 5 400 6 传真机 2020 1 2020 7 文件柜 850 3 2550 8 办公桌椅 3000 / 3000 9 CI标识 3000 / 3000 合计 34950 交通工具 1 人货车 / / 35000 维修工具 1 疏通机 1400 1 1400 2 电焊机 800 1 800 3 冲击钻 1000 1 1000 4 台钻 700 1 700 5 砂轮机 700 1 700 6 切割机 1000 1 1000 7 万用表 200 4 800 8 钳形表 500 2 1000 9 摇表 500 1 500 10 梯子 1000 2 2020 11 空调系统检修工具 300 1 300 12 电梯系统检修工具 300 1 300 13 各类水电维修工具 300 1 300 合计 10800 清洁工具 1 升降机 12020 1 12020 2 打蜡机 2020 1 2020 3 吸尘器 3000 2 6000 4 平板车 500 10 5000 合计 25000 保安装备 1 对讲机及入网费 400 10 4000 合计 4000 总计: 159750 元 第五篇 规章 第一节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科学规范、合理量化、健全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我们所有服务工 作的基石。 在宝安航空综合大厦,我们将全面推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拟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环境和预防环境污染,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投标方案所拟定的规章制度,经业主方修改同意后颁布执行。 一、宝安航空综合大厦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一、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大楼安定团结。 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三、衣冠整洁,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待人和气。 四、爱护环境,积极参加社区文化活动。 五、爱护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或 乱倒污水,共同维护大楼的公共卫生。 六、不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不在任何公共建筑物上乱涂乱画、张贴及乱树路牌、广告牌等,保持建筑物的原样和美观。 七、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设施。 八、爱护园林绿化,不攀摘花果,不践踏草坪。 二、宝安航空综合大厦楼宇管理规定 为保持楼宇的完好美观 ,使客户享有宁静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宝安航空综合大厦管理处对楼宇的主要结构、公共场所及设施,行使管理权。 二、严禁往楼下倾倒污水、抛弃垃杂物,以免伤及他人或影响卫生 三、楼宇内公共地方,不得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四、大楼内任何公共地方,不得涂画或张贴广告,违者应负责清洗、粉刷或负担其费用。 五、楼宇内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和毒品,以保证全体客户的安全。 六、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以及瓜壳。 七、勿将垃圾、布屑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八、不得破坏本栋楼宇标识。 三、宝安航空综合大厦治安管理规定 一、大楼客户有义务积极参与治安管理工作,与管理处一道共同维护大楼的安全。 二、遵守大楼管理处公布的、旨在维护本楼宇工作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配合保安队的管理工作,在保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 作。 四、敢于制止、举报破坏大楼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稳患的人和事。 五、做好出入人员管理工作。 六、爱护大楼的保安设施,正确使用防盗对讲系统。 七、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房屋门窗和车辆,处处留意陌生人的动态,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八、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和管理处有关规定,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客户;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不得索要钱物、乱罚款和收款不给票据;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训,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宝安 航空综合大厦消防管理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管理处主任为消防直接责任人,管理处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其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监护动火作业,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根据楼宇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二、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三、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四、大楼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炮竹。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六、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消防工作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不得以任何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执行任务。 五、宝安航空综 合大厦交通及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业主方单位或私人车辆需在停车场停放的,应编制有关资料交管理处,管理处车协同业主有关部门安排固定车位。 二、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抗拒管理,否则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三、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指定停车的地方,严禁乱停乱放。 四、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经业主有关部门同意后,由管理处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其它车辆不得占用,特殊情况例外; 五、停车场实行日夜 24 小时值班制度,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六、车辆进入 :车辆进入应一停二慢(门岗停、慢速行),服从保安员指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时,保安员应在车辆进出登记表及车辆进出卡上登记记录清楚车牌号码,进入时间、签名,并发车辆进出卡给司机保管。 七、车辆停放 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进出造成阻碍。 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保安员应负责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 损,应知会车主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车辆离场: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行驶,并在出口岗停值班处,将车辆进出卡交回给保安员,经保安员核对相符后,车辆即可驶离。 五、保安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规范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擅自离开停车场,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 六、宝安航空综合大厦绿化管理规定 一、为了把大楼建成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花园式大楼、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自觉遵守城市绿化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处的有关 制度,爱护花草树木。 三、管理处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和娱乐设施的管理,宣传和鼓励室内绿化,美化大楼。 四、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划树皮、摘花草,禁止在绿化地倒污水和垃圾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七、宝安航空综合大厦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大楼的干净整洁,让业主享有一个卫生、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自觉维护大楼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准从高空或向窗外抛掷杂物、倾倒污水等,严禁在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倒放垃圾,摆放物品。 垃圾以袋装化,并在管理处规定时间内送 置垃圾桶。 二、大楼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立路牌、广告牌等。 三、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严格遵守河源市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十、宝安航空综合大厦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一、遵守乘载人数的规定,乘载人员超过规定时,超载警报会响而无法关门;请超载人走出,达到规定数之后,电梯会关门正常运转。 二、轿厢内禁止吸烟。 三、如在行走中的轿厢内跳动或摇动的话,安全装置会产生动作而中途停止,所以乘座电梯请保持安静。 四、请不要触按没有必要的按钮。 五、幼儿搭乘电梯时必须有大人 随身保护。 六、请不要将电梯轿厢或搭乘处当做儿童游戏场所。 七、不得将垃圾置入门槛内。 八、地震、火灾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九、如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请不要使用电梯,并及时通知管理处。 十一、宝安航空综合大厦大件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旨在加强、规范物品搬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本栋楼客户利益。 二业主凡有物品搬出大楼,应填写《大件物品运出登记表》,由业主方部门负责人签发,携带物品人员持签发单由保安确认放行。 三.管理处保安队人员均有责任对所有物品搬出进行盘查;其他部门员工亦有责任盘查物品 搬出,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在有需要时联系保安队支援。 岗亭值班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检查、处理。 盘查时应注意礼节,必须以礼貌的态度、文明的语言请求当事人配合,并以最快速度完成检查以减少当事人之不便;不得无故刁难当事人。 四.若发现情况可疑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通过对讲机、电话等向出入口岗亭及执勤治安队员通告有关情况并请求截停。 有关人员接报后必须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截停、盘查可疑人员。 五.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须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 六、发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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