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12(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企业、乡镇企业等。 (三)企业种类 企业法概念: 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法基本涵义包括: 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企业的设立 、 变更 、 终止等关系 , 投资者相互之间及其与企业的关系;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关系;企业与其他企业间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等 二、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投资人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投资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企业主享有决定企业一切事项的权力。 投资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没有强制性规定。 1 2 3 4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 【 例题 1】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选项 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选项 C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选项 D是错误的。 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在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以下简称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于 1999年 8月 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0年 1月 1日起实施。 注: 个人独资企业法只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 不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合伙制企业及其他公司类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 例题 】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须有企业章程 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及解析: AB。 本题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会计事务管理 用工事务管理 社会保险事务 事务管理内容 方式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委托人与被聘用人之间要 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而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 权利义务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超出投资人授权范围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有效。 【 例题 2】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 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 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100万元的合同 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8万元。 答案及解析: B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权利: 依法申请贷款 已发取得土地使用权 拒绝摊牌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注: 个人独资企业在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并应在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 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 15日内 , 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 四、个人独资企业权利和工商管理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清算期间对投资 人要求 清算期间,个人肚子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投资人的持续清 偿责任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债请求的,该责任消失。 注销登记 个人独自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表,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 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例题 】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 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答案及解析: D 个人独资企业第 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 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 【 例题 】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答案及解析: C。 本题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 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担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 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据此,应选 C。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故无由产生连带责任。 【 例题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A.仍应承担责任 B.不再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 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 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及解析: C。 本题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免责要件。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 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一般不能免责,除非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5年内不提出偿债要求。 【 例题 】 张某于 2020年 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同年 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 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 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 2020年 1月该企业解散。 2020年 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 15万元债务。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15万元的债务 ,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2020年 1月届满 答案及解析: ACD 根据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 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 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这个题显然考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 28条的规定,即“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这个题 C项很容易混淆,单从表面上看,这个是个人独资企业与甲公司两家企业之间的债务,按照一般情况,该笔债务的诉讼时效应该是两年时间,自 2020年 8月起计算,从这个意义上乍一看,甲公司起诉的时间是 2020年 5月,应早就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但是,你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 2020年 5月债权人甲公司起诉的是投资人张某而非该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此时该个人独资企业已然解散,所以该起诉行为是一个法定的变更债务承担人的特殊救济途径,按照 《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 28条的规定,债权人甲公司起诉投资人张某的时间是自独资企业解散之日起(即 2020年 1月)的 5年内,也就是说这个诉讼时效则一直延展到2020年 1月底, 2020年 5月起诉当然在时效期间了。 • 案例一 • 张某为某派出所民警,其几个好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个养殖场,拟请张某为合伙人 • 案例二 • ABC成立了一个合伙制的妇科诊所,由于A的重大失误导致产妇李某新生儿左臂骨折,其家属要求该诊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基本分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 《 合伙企业法 》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点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 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 由两个以上合伙人签定合伙协议设立 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特征 合伙企业未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合伙企业不得以破产解散进行清算 例题: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2020年 ) A. B. C. D. 【 答案 】 C 【 解析 】 本考点为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概念 设立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投资人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警察。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为设立合伙企业而签订的合同,合伙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有 10个事项。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例题 】 根据 《 合伙企业法 》 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 C、上市公司 D、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由两部分组成,即合伙人的出资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组成 三、普通合伙企业财产 财产转让 财产出质 财产分割 向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企业财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的规定,合。经济法课件12(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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