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doc12)-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障等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 (二)公用经费是指为开展工作和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用方面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为: 1.行政办公经费。 包括办公、水电、邮电、差旅、会议、车辆燃修等所需费用。 2.业务经费。 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 商户、广告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 商标注册登记,经济合同鉴证的宣传、培训、公告、年检和印制证、照、表格等所需费用,以及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经营场所的勘察等所需的费用。 3.办案经费。 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案件举报人的奖励、办案补助等所需的费用。 4.干部培训经费。 包括法律法规培训、工商业务专项培训、 知识更新和岗位培训等所需的费用。 5.装备经费。 包括通讯器 材、技术设备、交通工具购置,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服装劳保及维护、维修和消耗等所需的费用。 6.基础设施经费。 包括办公用房、工商所等基本建设所需的费用。 7.专项补助经费。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6 页 共 11 页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当严格控制,确需安排支出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核批后的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重大支出项目应集体讨论决定。 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用于职工福利待遇 方面的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专项的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各项支出应在核定的预算指标内统一掌握,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八条 结余经费要全额结转下年度使用。 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 固定资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 明确财 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年终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条 流动资产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现金管理,保障现金安全,严格遵守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财政部门批准,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有关银行账户。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7 页 共 11 页 (三)有价证券必须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不得作为实际支出数报销。 (四)库存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列支。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根据授权管理的原则,省级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各级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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