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doc)-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议审批项目资金使用额度。 第六条 公司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门,建立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管理制度,同时对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项目完工后,应编制项目决算书,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支出审查,办理项目竣工手续。 第七条 出现以下情况,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负责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作出详细的书面解释说明: 项目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且无法 按期完成进度; 项目所需的实际投资金额超出计划; 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承诺投资收益。 公司董事会就以上事项的说明作出相关决议,如果产生重大差异的,应向公司股东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对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有关记录和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当授权开支与原计划不符时,应及时向总裁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对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应确保其安全性,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