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上墙图表及工作制度(21页)-工程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极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 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 3)监理例会。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 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 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在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 4)工地协调会。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之间,或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 5)专题会议。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的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 6)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 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 20~30 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 2 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 7)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会各方。 十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 1)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上报项目法人。 (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对 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以验收计量,待处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手续。 ( 4)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送监理单位;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单位复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 方可继续施工。 十五、监理报告制度 ( 1)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每月 25 日上报发包人(上报期限每月 25~ 30 日内,由总监理审核 )。 ( 2)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向发包人报送监理专题报告。 ( 3)监理部按照规定,在各类工程验收时,提交相应的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 4)监理部在服务期满后,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5)以上内容以按照 SL288— 202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具体要求来编写。 十六、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 基础。 为了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理签认的分部工程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质检机构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 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1)设计和竣工图纸。 2)变更说明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5)地质资料。 6)设备鉴定书安装、试运行记录。 7)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8)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 7)施 工单位的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 5 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 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 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 7 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 7 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收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各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十七、工程验收制度 ( 1)在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 2)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 3)编制工程验收监理工程报告。 ( 4)监理部总监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部 工程验收。 ( 5)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监理部组织检查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部应指示承包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 6)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 7)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 8)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 9)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 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十 八 、 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 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行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 总监理安排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 (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检测内容(详细抽检数据可单附旁站记录中),监理旁站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违反 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损人工艺及技术规范,记录对重要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宜测控的工序施工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 ( 3)监理决定及指示。 1)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 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2)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 主要内容为: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 4)进度控制情况。 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 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 九 、 档案管理 制度 ( 1)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纳入工程基本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各施工企业从中标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必须设专人(中专以上学历或参加过业务培训技术人员)负责档案整理工作,详细收集、整理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所有资料,同时在工程项 目开工前将档案负责人上报监理部审核备案。 ( 2)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不允许有后补的现象出现。 监理单位拨款签证的依据是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监理单位抽检结果,看其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依据 SL176— 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规定,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应齐全或基本齐全。 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监理单位有权不予拨款签证,不得进行签证验收。 在未完归档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前,建设单位将不予退还单位质量保留金。 ( 3)水利工程档案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 并要求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图片、照片等还要附以有关情况说明,所有归档材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红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包括拟写、修改、补充、注释或签名)。 ( 4)竣工图是工程完工的实际反映,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图物相符。 施工单位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整理好变更文件(单独阅卷),在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及时做好竣工图。 所有竣工图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图标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各负责人都要签字,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将竣工图保存起来。 竣工图的 编制形式和深度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作为竣工图。 2)在施工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的,但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与个性依据和施工说明后,再将其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变更的工程,原施工图不能代替或利用的,必须有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 5)档案装订、填写要求: 1)监理质量检查机构应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实施细则》、《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办法》及当地有关文件要求及 时收集整理、归档阶段工程档案。 在所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业资料整理的过程中,应按《水利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说明与示例》一书所要求的填法进行填写,不得擅自简化表格的填写内容或自定填法。 2)资料由建设单位存档的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 3)分发有关单位的资料第五卷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单位工程质量核定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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