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给自己带来损失。 6 2020/10/4 三、信用证的通知 1. 开证行选择通知行 2. 通知行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 3. 信用证转通知行承担的和通知行一样的义务和责任 4. 通知行对来证进行记录 5. 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6. 信用证开证行必须保证使用同样的路径发出信用证和随后的修改 7. 通知行义务并不是强加的义务 8. 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真伪时也应及时通知相关方 7 2020/10/4
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其与贸易合同中的约定和 《 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 UCP600》 一致,并且符合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后,就应当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取得海运提单、保险单等单据,并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制作全套单据或证书,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向议付行、通知行或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交单。 五、议付行审单并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指定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后,应严格审核单据,但只要单据在表面上符合“单单相符
行还可以维护自己良好的声誉,得到客户的认可。 国内外研究概况 虽然可转让信用证只是国际信用证结算中一个很小的分支,但随着中间商贸易的发展,其应用日益广泛起来,学术界也开始深入对于可转让信用证进行研究。 伦敦经济学院著名学者,国际商务和融资领域的法律顾问 Michael Rowe 在《 Letter of Credit》一书中说可转让信用证中开证申请人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供货商的违约风险。 澳
证“ 软条款 ” 诈骗 的案例 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香港 KP 银行开出的金额为 USD1, 170, 000,00 元的信用证,受益人为广西某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为木箱。 采证有如下 “ 软条款 ” : “ 本证尚未生效,除非运输船名已 被申请人认可并由开证行以修证书形式通知受益人 ” ( THIS CREDIT IS NONOPERATIVE UNLESS THE NAME OF
扣除折扣,然后再计扣佣金,因为折扣部分是不应支付佣金的。 例 16:中方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 后我方收到美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5 页 共 40 页 国花旗银行开来的信用证,证上最大金额为 15, 000 美元,但我方在装运出口时,实装不同规格、不同单价的货品的总金额为 15, 042美元,超出了信用证允许的最大金额,议付行不同意接受
later than„ 汇票要不迟于„„议付 5. this L/C is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 or your port) until 15th, July 1977 本证于 1977 年 7 月 15日止在中国议付有效 6. bills of exchange must be negotiated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CFR 成本加运费 • *DAF 边境交货( … 指定地点)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 *DDU 未完税交货( … 指定目的地) • DDP完税交货( … 指定目的地) •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 指定目的港)海运 •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 指定目的港)海运 细微之处,专业之道 主要变化 • 一、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 不再按照 EFCD组分类,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大类
1)信用证中规定的有关费用如运费或检验费等应事先协商一致,否则,对于额外的费用原则上不应承担; 2)银行费用如事先未商定,应以双方共同承担为宜。 1检查信用证规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及时提供 主要有: 1)一些需要认证的单据特别是使馆认证等能否及时 办理和提供。 2)由其他机构或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如出口许可证、运费收据、检验证明等能否提供或及时提供。 3)信用证中指定船龄、船籍
体来说,我国关于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法律制度很有限,也不全面,有待在各方面进行补充或制定相关 专门法,而对此方面,广东省还尚未有所补充。 这使得广东省在面对受欺诈人对法院提出司法救济的申请时,很难做出非常恰当的决定,司法部门处理起来相当困难,不能全面维护好受欺诈人的利益。 面对当前信用证欺诈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广东省外贸企业的利益,广东省有关广东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探析毕业论文 10
r means a beneficiary, bank or other party that makes a presentation. 2020/7/5 Yuqiang @ Copyright Reserved 34 UCP600与 UCP500的比较分析 删除了那些表达不确切、内容已过时及与国际贸易实务相脱节的条款 条款总数由 UCP500的 49条缩减为 39条,且不再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