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
cav中国音像网络系统建议书(编辑修改稿)
他们的交易行为属于企业行为,必须要求具有法律合同效力的交易文件;进行网络交易时必须保障成本低廉,而且不能对公司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有较大的影响。 非 CAV 会员的音像产品经销单位、个人用户之间的差别更大。 但通常情况CAV(中国音像)网络系统建议书 UTStar (China) Ltd. 12 下,他们的交易量很小,交易行为也不同于公司间的商贸往来,属于零售性的交易服务。 2.技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