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3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享受。 二是有些政策不会用。 有的中小企业对政策缺乏研究,在实际操作中对申报细节掌 握不够,申报文件项目栏、佐证材料不知道如何填报。 三是部分项目申报时间短。 企业反映,部分项目资金申报的时间太短,往往来不及准备,申报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程序需要简化。 四是有的政策变化快。 **两家企业均反应当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随意性大,前一年标准 5 元,第二年就变成 20元,政策变化事前未通气告知,没有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预期紧缩效应。 五是个别政策执行走样。 **耐科挤出公司反映,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建税计税依据应当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出口免抵部分不应再附征城建税,但当地仍对出口免抵部分征收城建税。 (二 )融资难贵仍较突出。 一是承兑汇票在企业销售回款中占比高。 调研中,部分企业反映,下游核心企业凭借其强势地位,多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支付货款。 同时约定, 3 个月后才开票,开票后 6 个月甚至 1 年才能承兑。 个别企业反映承兑汇票约占其销售回款的 70%,有的甚至更多。 承兑汇票挤占了企业的现金流,造成资金流动性紧张,同时,企业为周转资金被迫采取向银行贴现,增加了资金使用成本。 二是银行对贷款抵质押物要求过高。 抵质押物范围窄,仍以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为主,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登记难、评估难、变现难等问题,银行一般不愿 接受此类抵质押物。 抵质押物折扣率过低,住宅、土地抵押率不超过 70%,厂房、公寓、商铺不超过 50%。 抵押物登记、评估手续繁琐,有时银行还要进行内评,银行之间尚未实现评估结果互认。 三是 “ 敢贷愿贷能贷 ” 的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对银行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尽职免责落实不到位,尽管银行已出台尽职免责办法,但各家银行对 “ 尽职 ” 的界定标准不一,免责条件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银行还存在 “ 过度追责 ” 的情况。 另一方面,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考核和正向激励措施不到位,信贷人员权责利不对等,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 )民 间投资增幅回落。 由于市场环境、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以及民营企业经营面临较多困难,民间投资增幅回落、后劲乏力。 今年 16 月, **市民间投资同比下降 %, **市同比增长 %,均低于全省 12%的平均增幅,其中, **市工业和技改投资分别同比下降 %、 %。 (四 )企业成本上升较快。 一是用工方面。 据企业反映,近年来职工工资每年以 10%以上速度增长,而企业利润率始终维持在 5%左右。 二是土地方面。 有的企业由于经营形势不好,难以达到土地使用税奖补标准,且返还部分需要缴纳 25%所得税,对企业 经营造成一定压力。 部分地方土地历史欠账较多,一些企业当初先上项目后办手续,政策收紧后难以办理土地证,补办中现有厂房又不符合当前的安全、消防等标准。 三是制度成本。 据 **汇宇实业反映,投入 300 万元新建的厂房,办理各种手续已支出的费用就高达 60 万元,且办理周期长达两年,需要提交的材料堆起来高达 米。 (五 )产业承载能力不足。 一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 创新所需的科技信息、价值评估、风险投资等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影响了企业的技术研发和转化活动。 二是人才流失严重供需矛盾加剧。 企业大多反映,普通工人召不满,技 能人才留不住,高级人才招不来。 以 **市为例, **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安工学院培养的毕业生,留在 **本地就业的只有 10%左右。 当地一家从事环评检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招到技术总监,曾给出了 “ 年薪 20 万元起 +股权激励 +绩效工资 +年终奖 +五险 ” 的优厚条件,但仍无人问津。 三是园区相关生产生活配套不足。 部分关键零部件配套半径大,产业链集中度不高,公租房、交通线路、学区等生活配套设施不足,对招工特别是省外人才造成一定影响。 三、思路举措和对策建议 (一 )加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 结合 “ 四送一服 ” 双千工程活动,通过集中宣讲、企业座谈、进企入园调研等方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各类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 二是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尽快搭建跨部门的民营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各类政策和政府服务信息,实现政策 “ 一站式 ”服务。 三是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 列明受惠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精准推送政策。 四是完善政策配套体系。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出台我省精准补短板政策,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是加强督查和评估。 开展常态化督查,细化实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举措,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责任不落实和 “ 折扣 ” 执行的实施问责。 (二 )创新服务破解融资难题。 一是进一步盘活以承兑汇票为主的应收账款。 积极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随意拖欠、延长账期。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老赖要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额承兑汇票贴现窗口,进一步降低票据贴现利率,缓解小额承兑汇票贴现难、贴现慢、贴现贵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放宽抵质押物要求。 引导各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合理确定抵押折扣比例,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之间评估结果互认。 鼓励各地设立知识产权等动产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各地优先将其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范围,并优先给予风险代偿补偿。 三是构建“ 敢贷愿贷能贷 ” 长效机制。 加快配套出台一揽子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具体举措和制度标准,明确尽职免责具体操作办法,将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 良率 3 个百分点的水平,通过实行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予以补贴等方式,提升分支机构和一线从业人员积极性。 四是设立创新金融产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推动各地设立创新金融产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无还本续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进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高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占比。 (三 )久久为功打造 “ 四最 ” 环境。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坚决打破各种隐性壁垒,落实 “ 非禁即入 ”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医疗财政补助和人才待遇保障支持力度 ,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持续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 “ 一企一策 ” 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在省级以上园区允许企业 “ 打捆 ” 享受直供电政策。 加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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