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菲迪克合同讲解威宁谢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未有提及 本资料来自 22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3. 承包商方義務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接受管理  須服從工程師指令  為工程師及其授權的檢查 工程,設備提供方便 無更改 2(1) 10  服從建築師指令  為工程監工檢查時提供 方便條件 現場照管及放綫  從開工日起承擔照管工程 及貨物全部職責 無更改  未有提及  施工期間,保持清潔及負 責阻止未經授權人進入現 場 無更改  未有提及  負責現場放綫 承包商還須聘請獨立測量公司為建築物之垂直及水平標高進行覆檢  未有提及 安全及保護  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 避免對公眾構成不便  避免對損壞進場道路  避免因運輸引起道路損壞  須采取適當措施保護環境  無更改  加強民擾處理要求  無更改  無更改  無更改  未有提及 本资料来自 23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3. 承包商方義務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員工的僱用 –  遵守當地之勞工法例及工資 要求  負責員工之福利及設施 無更改 無更改 4  須遵守當地法例執行合 同 (無有特別說明 )  須委派承包商代表,並授權 按合同采取行動所須權力 無更改 8  沒有提及承包商代表委 派之要求,須委派恰當 工頭 承包商機械  須負責所須機械  未經僱主同意,不得運走任 何施工機械 無更改  未有提及 電、水和燃氣 提供所有施工電、水和燃氣服務 加強要求以配合一般開辦規範要求 未有提及 保險 按合同規定辦理保險,保險可由僱主或承包商購買,且要求為承包商設備購買保險 見第 9項 19/ 20 沒有多大分別 (沒有特別要求為承包商設備購買保險 ) 本资料来自 24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3. 承包商方義務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指定分包商支付 須按工程師按照分包合同証明的應付金額支付給分包商 無更改 27 當收到僱主付款後 14天內支付給指定分包商 本资料来自 25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4. 員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檢驗  須提交材料樣品供工程師認 可  提供方便供工程師  僱主有權為材料、設備進行 檢查及檢驗  在任何工作進行覆盖前通知 工程師進行驗收 無更改 無更改 無更改 無更改 6  未提及  未提及  修改後之專業條款內容 並無分別 物料的所有權  設備 /材料送達現場時或承 包商已收到相關材料價款 時,二者中較早之時間,成 為僱主財產 無更改 14  承包商收到材料 /設備價 款時,材料 /設備之所有 權,歸僱主所有 本资料来自 26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工程的開工  不少於 7天前發出開工通知  開工日期應在中標通知書後 42天內 無更改 42天改為 90天 21  未有硬性規定,一般是 714天  無此規定 竣工及工程接收  竣工條件為完成需要的工作 及驗收取得通過 加入 “完成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要求” 15  當建築師認為工程已實 際完成時  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商申請 接收証書後 28天內,應向 承包商頒發接收証書或拒絕 頒發接收証書 刪除 “若 28天內工程師並未提意見,則接收証書被視為在第 28天頒發”  建築師應發出實際竣工 証書  無規定承包商申請之要 求 本资料来自 27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竣工時間的延長  同 HKIA合同類同 其它原因 工地佔用權之延誤 當局造成延誤 僱主未按約定接收部份工程 驗收之干擾 無更改 23  惡劣天氣  革命及動亂、火災  暫停工程  延誤的資料提供  其它承包商及指定分包 商所引到之延誤 (專用 條款已將此原因刪除 )  打開已覆蓋之未有缺陷 工作  變更  不可抗力  古物發現 本资料来自 28 FIDIC施工合同與 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 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 合同事項 條款 編號 FIDIC 條款內容 DLS FIDIC 專用條款 條款 編號 HKIA 條款內容 暫時停工 –  若暫停工持續 84天以上,承 包商可要求復工,如發此求 28天內工程師沒有允可, 承包商可視有關停工部份已 刪除  若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承 包商可終止合同 無更改 無更改 21  承包商可終止合同,若 停工超過 3個月 (合同附 錄所訂明日期 ) 施工計劃  須開工日後 28天內提交詳細 進度計劃 無更改;若沒有提交,則每月RMB500,的暫扣違約金  未此要求  須每月提供進度報告 無更改 本资料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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