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工程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00 公斤/ m’,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 3. 4 电梯井门口的防护采用角铁做框,高 1. 8m、 4X4cm,内用 4mm 钢丝网片,用 4 只(4 点 )膨胀螺丝固定 在门洞两边墙体上,涂安全警示漆。 3. 5 安全网必须选用公司合格供应商产品,网眼不得大于 25mmX25mm。 4. 电梯井内及电梯井门口防护设施设置完毕后,组织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杂物清除与设施拆除: 5. 1 安排专人对电梯爿:内防护设施、及电梯井防护门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及时 清除脚手架或安全网内的垃圾。 5. 1. 1 脚手架杂物清除,必须从上而下, — 排排进行,杂物只许清至相近的楼层上堆 放,不准将上排的杂物翻倒到下面的脚手架上。 5. 1. 2 安全平网内垃圾的清除 .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自上而下一道道清除尽量用工具将网内的杂物钩出。 5. 2 脚手架与安全平网的拆除必须自上而下拆除。 拆除安全平网固定点时,先内壁,后左右两侧壁,再后拆除洞口壁;为防止拆除的安全平网坠落,另用绳将安全平网拉牢,待平网的扎点全部处理后,缓慢放到下一层楼面。 6. 电梯安装阶段井内的安全防护。 6. 1 安装电梯脚手架的搭设,由电梯安装单位自行解决;如委托我方搭设,必须办理相应手续;我方搭设完毕后,共同进行验收并按移交手续进行移交。 6. 2 电梯井的门口的安全防护门 应及时移交给电梯安装单位,办理移交协议书,明确移交范围及管理职责。 三、目标: 通过采用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有效的控制电梯井内务类作业安全隐患和事 故发生; 符合 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第七章 模板支撑系统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模板工程支撑过程控制及相关作业木工的操作控制。 二、管理、技术控制措施: 1. 制模、拆模前,有关方面应对操作工人作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2. 模板支撑系统应自成独立受力系统,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上,以免发生变形、移位或倒塌 ,方案中应予以明确。 3. 技术部门制订模板工程专项方案时,必须对模板支撑点作出详细、明确、安全的接点处理的方式。 4. 拆模前必须应有拆模申请,并附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待监理单位和施工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拆除。 5. 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专项方案的规定进行,一般按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 6. 拆模作业时须设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拆模下方不得有人站立或行走。 三、目标: 1. 实现施工现场的模板支撑、拆模作 业达到安全标准。 2. 符合 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l30— 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0)建工劳字第 24 号文件附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章 挂脚手架架体制作、组装、挂点设置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本 指导书 适用于挂脚手架架体制作、组装、挂点设置等方面的控制。 二、管理、技术控制措施: 1. 脚手架架体制作、组装、挂点设置要有设计计算及施工方案。 2. 脚手架挂点制作、组装过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脚手架架体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牢固可靠。 4. 挂点设置间距不得大于 2m。 5. 脚手架杆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制作、组装时,不得使用变形杆件。 7. 脚手架一般采用竹笆作底笆满铺,要在四角设置绑扎,防止滑移栏杆,采用踢脚板及 密目网兜底包罗。 8. 设计人员要 对 脚手架架体制作、组装人员做好书面技术交底。 三、目标: 1. 通过管理、技术措施控制,达到挂脚手架体制作、组装、挂点设置符合技术设计的目标。 2. 挂脚手架体制作、组装、挂点设置必须符合 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第九章 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指导书 一 、范围对象: 本 指导书 适用于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升降作业控制。 二、管理、技术控制措施: 1. 制定升降操作规程,并编人升降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2. 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升降作业。 3. 升降作业前,必须办妥升降申请手续,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升降前必须作好有关检查,并们;好书面记录,检查内容如下: 4. 1 附着支撑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4. 2 所有受力螺栓情况要符合要求。 4. 3 应撤去的施工活荷载已撤离完毕。 4. 4 所有影响升降的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4. 5 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4. 6 检查电动葫芦或手动葫芦的链索是否处于拉紧状态,且机位的链索松紧程度保持基本相同。 4. 7 防坠落、防外倾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 8 对各受力杆件、电控柜、电源线等进行检查。 4. 9 有关人员到位,无关人员 (如结构、装饰、安装等施工人员 )要全部撤离。 4. 10 预留螺栓孔洞或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遇实际位置偏差,必须按要求调整到位。 4. 11 安全防护措施要落实好,尤其单片式升降时,由于落差产生的脚手架 端口临边,应设置临时防护。 4. 12 做好其他必要的项目的检查。 5. 升降过程中必须统 — 指挥,指令规范,除了机位监护人员外,还应配备相应的巡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控台停止升降,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施工。 6. 升降过程中,升降脚于架下方地面上距离在建物 5m范围内严禁有人站立或行走,并设警戒区由专人监护。 7. 整体式附着式脚手架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要同步引起超载或失载过度时,应及时通过点控予以调整。 8. 采用手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铰链现象。 9. 整体式附着式脚手架和邻近塔吊 、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吊、施工电梯应暂停使用。 10. 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予以固定,安全围护措施要及时落实到位。 11. 升降到位后应根据使用要求,尽快使脚手架达到使用要求,并要进行使用验收,留有书面记录,办理好交付使用的手续。 12. 遇六级以上 (含六级 )大风、大雪、大雨、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升降作业;遇六级以上 (含六级 )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 夜间禁止进行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三、目标: 1. 通过管理、技术 措施控制,达到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作业安全。 2. 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应符合建建 (2000)230 号文件《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DGJ08— 905— 99《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第十章 地下管线保护作业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1. 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等作业。 2. 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的基础,井架卷扬机固定桩、缆风桩、接地、避雷桩。 二、管理、控制技术措施: 1. 施工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对施工区域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并将调查 资料及时反馈至建设、设计、监测单位。 2. 参加由建设单位召开的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检测等相关单位参加的管线配合会议,请各管线单位明确各自管线在施工范围内的走向、规格、深度。 主动介绍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可能受到影 响的地下管线作进一步检查,提出迁移或保护措施及意见。 3. 市政工程开工前,及时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公用事业管线监护申请有,办理“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 (绿卡 )”。 4. 根据已确立的 (得到建设、设计、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检测等相关单位认 可 )施工区域内地质勘察资料,完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打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等的施工方案。 5. 必须向专业分包施工单位 (桩基、土方、机械 )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对因无法迁移而采取保护措施的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进行详细交底,并在施工中进行适时监护。 6. 对保留在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要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 整个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挖土或打人接地桩和攀桩等,如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技术员和管线协调员确认,方可实施。 7. 挖土作业前,在未确认有否地下管线时,宜开设样洞,不得擅自开挖,更不准动用机械挖土,在明确无管线后方 可进行地下施工。 8. 临近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的地下管线,应委托电力、通讯、自来水、煤气等单位进行监测,根据上述单位提供的监测资料,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 9. 大型设备或重型车辆在地下管线上方运行时,对可能影响管线的,应采取铺设钢板或跑板保护措施。 三、目标: 经采取技术、管理措施,达到对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保护的目的;符合沪建建 (1998)第 0796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市 (1998)第 0331号”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 第十一章 卸料平台使用 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本 指导书 适用于落地式卸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的卸料荷载控制。 二、管理、控制技术措施: 1. 针对各种类型卸料平台的搭设或制作必须要有方案及计算。 2. 各种卸料平台的最大荷载值必须严格按照所定方案进行控制,要在经过验收的平台上挂设醒目的限载牌。 3. 工地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从事卸料平台上物料装卸作业班组作好相关的安全技术交 底。 4. 工地施工:部门、安全部门必须对平台装卸物料作业作好动态检查,安全监控员要对上述作业处作好监护。 5. 卸料平台不可作为长久堆物场所。 6. 对某 些比重较大的物料装卸,必须注意防止集中荷载过大。 7. 要对配合装卸物料的塔吊驾驶员、指挥或挂钩工作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要求他们配合作好防止卸料平台超载的工作。 三、目标: 1. 通过控制,促使涉及卸料平台的吊运作业安全。 2. 符合 JGJ80— 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50017- 2020《钢结构设计规范》。 第十二章 脚手架搭拆、模板搭拆作业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本 指导书 适用于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搭拆作业及所涉及的架子工、木工、普 工。 二、管理、控制技术措施: 1. 脚手架工 程、模板工程、须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不得随意抛掷杆件、模板及附件。 2. 应在安全教育、交底、班组三上岗中对此现象加以明确杜绝。 3. 指派安全监控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控,并设警戒区域。 4. 对拆下的物件及时清理,模板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2m,防止堆放过高滑落,大模板须有防倾倒措施。 5. 铺设顶板时,不得将模板生摆作临时操作平台或作立人板,防止模板滑移坠落。 6. 脚手架搭拆时,杆件、竹笆等不存放平稳,不得起荷载,并采取防止滚动、吹落的措施。 7. 严禁将杆件、模板斜靠在脚手上。 8. 作业场所严禁同一垂直 方向立体交叉施工。 9. 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与日常巡查,及时清除隐患。 10. 拆除工程必须在白天进行。 三、目标: 符合 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l30- 2001《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章 特殊场所使用 36V 以下电压作业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潮湿、导电良好场所,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 4m(包括行灯 )等场所的照明。 二、管理、技术控制措施: 1.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中明确本工程照明用电的特殊场所,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2. 工程技术人员向现场电工进行技术施工交底。 3. 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杜绝擅接照明现象发生。 4.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 4m(包括灯具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 36V。 5.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 24V。 6.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 12V。 7.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8. 尽可能使用在建物内安装的永久性 输电线路设置照明。 三、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使施工现场特殊场所的照明符合 JGJ46- 20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照明用电安全。 第十四章 配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作业指导书 一、范围对象: 1.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 三级配电保护:总配电箱 — 分配电箱 — 开关箱 — 用电设备;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内及上一级分配箱内配置漏电保护器。 二、管理、技术控制措施: 1. 应从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符合标准的各级电箱 . 2. 施工现场应根 据实际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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