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寿县招标投标网内容摘要:

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标记的。 投标文件的修 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条、第、第 条规定进行编 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时间和地点 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20CG204 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 间 )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并出示授权书 (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被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并由招标人代表讲话;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验证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包装、密封、标记,并经招标人确认; 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并记录在案。 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 标记录上 签 字。 只 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 扣,评 标时方予考虑。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20CG204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本中心将在寿县招标投标网上公示 3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本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具体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条要求 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 中标通知书 ,应视作拒绝提交,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代理费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缴纳证明。 签订合同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 投货物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卖方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20CG204  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 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 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行政监督部门 应当驳回质疑,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20]1980 号)规定。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 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0. 5% 500010000 % 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20CG204  10000100000 % 1000000 以上 %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79。 %= 万元 ( 500100)万元179。 %= 万元 ( 1000500)万元179。 %=4 万元 ( 50001000)万元179。 %=20 万元 ( 60005000)万元179。 %= 万元 合计收费 =++4+20+=(万元)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 条的规定交纳代理费,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授标。 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 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寿县县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20CG204  ,参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投标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 代理商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且在经营范围内。 2 税务登记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4 投标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章)。 5 销售授权 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提供国内总代理( 或逐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 其中第 2 包的授权特指下列产品:外科手术用微型马达、半导体激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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