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制度内容摘要:

,放炮停电设施以及风筒出口的距离,并在进入开口处以后,沿途进行瓦斯检查,最后检查控顶距和临时支护完好齐全,确认水炮泥和炮泥合格充足,具备放炮条件。 在放炮班志上注明 “ 具备条件 ”放炮员和作业组长共同签字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有关作业,否则不得进行。 经整 改具备条件后必须按照 “ 一炮三检 ” 、 “ 三人联锁 ”放炮制度的规定进行放炮作业。 放炮员的上述检查工作,接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监督。 放炮员每班放炮后要把当班当头风筒(掌头二节除外)出现的破口进行处理,若因车碰等非爆破造成的大破口风筒由施工队领新风筒更换,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若因放炮造成大破口时,施工队负担 60%,通风队负担 40%。 凡造成放炮打坏风筒时,通风队要对当班放炮员做相应的处理。 测风人员除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外,还必须对采区及总回风巷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通风区、生产调度室,由 生产调度室组织、安排进行处理。 ( 2)、防尘抽放队负责密闭工程、防尘及瓦斯抽放工作。 防尘抽放队负责 4000S 型、 — 5 型钻机钻孔施工、钻机的安装及拆除,抽放管路安装、拆除以及钻孔观察和泵站观察。 防尘抽放队是一个施工管理单位,钻孔设计由通风区在施工前一个月提交防尘抽放队,地质钻孔由生产技术部提出生产补钻设计,提出各个钻孔的施工时间提交通风区进行统一安排,组织防尘抽放队施工。 防尘抽放队确保各种通风设施工程质量,否则不予验收。 通风区提前 40 天将抽放钻具以及抽放用的封孔器( 150 管、聚胺脂)放水器及各种连接等设计提 交防尘抽放队。 防尘抽放队按需申请,供应公司按计划供给材料,修配厂按图纸制作,于使用前 10 天交货。 由防尘抽放队按图纸验收,开孔和终孔钻头的焊接由修配厂负责,每日下午修配厂将焊好的钻具交给防尘抽放队。 抽放管路以及连接件的用量、使用时间,通风区按年需要量和作业计划交供应公司组 16 / 41 织供应,钻孔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由防尘抽放队负责,在每个工作面钻孔工程结束后, 2 日内由防尘抽放队把钻机组织出坑, 75 型钻机送修配厂进行检修, 200 型钻机内部检修,在收到出坑的 75 型钻机时与防尘抽放队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手续后 15 天内检修完毕 ,200 型钻机在相同时间内检修完毕,达到下坑使用的标准,以备随时下坑作业。 瓦斯抽放系统的施工与完工,要与采掘作业统一考虑,必要时与掘进平行作业,原则是系统要在工作面移交回采队前半月内完成,不论什么原因在形成完整的抽放系统之前,或抽放尾巷没有按规定维护好时,回采工作面不能投产。 为了加强抽放工程的施工进度,生产调度室要协调掘进队加强尾巷的进度,并按抽放设计的位置打好水坑,清理出浮煤、浮渣,保证钻机施工的顺利进行。 瓦斯抽放要按照《抽放规范》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 多钻孔、严密封、综合抽 ” 的方针,力争多钻孔,稳定 提高瓦斯抽放量。 抽放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注油、清理卫生,检查各种数据,并记录台帐。 抽放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和通风区。 由于供电系统、水环真空泵及管路是新设备、新安装。 每个人必须熟悉本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工作程序,对抽放系统的负压、流量、管路、供水系统全面掌握。 防尘工作是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职工尘肺病、净化井下职工作业环境的重要手段。 公司在保证矿井防尘资金的基础上 ,防尘抽放队要学习运用兄弟单位先进经验,逐步完善和改进公司的防尘系统。 通风区按防尘标准提出防尘设计,防尘抽放队 组织安装施工,防尘系统改造工程计划年初提出 ,列入当年专项资金计划。 供应公司按计划组织供应材料设备。 运输大巷的防尘干管铺设拆除与维护,采区大巷支管的铺设拆除与维护均由防尘队负责。 掘进工作面管路在移交回采队后由回采队负责管理、使用、维护。 所有管路都必须悬挂整齐,转弯处要使用弯管并沿巷道帮吊起,不得影响运输行人等。 防尘管所配备的三通阀门要符合标准化要求,回采工作面管路由回采队拆除,送到进回风口交给维护队,尾巷内的防尘管在尾巷钻孔完毕安装抽放管的同时由防尘队 17 / 41 撤出运到维护队范围。 除大巷的水幕由防尘队管理以外,其余 各巷道转载点、卸载点等处的水幕均由各使用单位使用管理,保证完好,不得损坏。 凡发生人为的损坏造成更换和维修时,其费用由使用单位的月工资中扣出,作为维护资金来源。 ( 3)、监测队根据生产衔接和通风区的安装通知单,要求监测队按规定进行传感器和线路安装,每天要安排循环检查监测传感器及线路的人员,并且场上必须有一人值班,当井下发生断线、传感器损坏等问题时,维修工必须在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按规定时间对各个传感器进行标校,传感器一经安装以后立即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使用单位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 按规定赔偿)。 传感器前移或后撤,由当班瓦检员按规定执行,掘进队由当班班长、放炮员配合并监督按规定执行。 其它 凡因工程需增加掘进头时,先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要求,通风区进行风量核算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安排,对于串联通风要严格控制,只能在下列条件下,方可进行串联通风的审批执行: (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114 条的规定。 ( 2)、已构成通风系统的工作面遇无炭柱、断层需掘绕巷或切眼。 ( 3)、掘进面开口尚未形成独立通风分系统前(掘进设计、通风设计要明确规定最短形成通风系统的距离,否则不得开口),除此之外不得再 有其它串联通风,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确保有效风量,每个掘进独立通风系统的闭墙必须半永久或永久性建筑,除施工期间可采用临时设施外,一律不得使用风帐、板墙等临时性建筑代替永久性建筑。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通风设施尽快完工,防尘抽放队与掘进队间应有良好的配合,掘进队为工程施工提供方便,协调工作,若遇扯皮现象无条件保证通风工程施工。 此项协调工作由生产调度室和分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协调。 为了确保回采工作面按时投产,必须加快掘进进度,提高单进,只有这样才能为构筑通风工程提供充足的时间,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杜绝时间短、抢速度施工,影响工程质量,要求每个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供通风工程施工。 另外回采工作面采完三天 18 / 41 内必须将两巷内的支护用品及设备材料等清理运出。 要求回采工作面末采阶段,要将回出的、不用的设备材料及早运出,在回收过程中做到边回收边运输,不得各行其事。 要确保 3 日内彻底清理干净,防尘抽放队的施工人员进入场地清理基础构筑临时设施,构筑永久工程的材料必须在施工人员到清理基础开始的第二天运到施工地点。 防尘抽放队所提供材料要准确,略有余地,每一工程完工后所有因施工涉及的场地的材料剩余杂物必须清理 干净,并经经营单位在施工单上签字认可,否则工程不得结算。 工程完工后 2 日内清理不干净,由生产调度室或防尘队追查施工人员的责任,由此造成相关单位质量标准化扣分损失时,由防尘抽放队负担(施工期间除外)。 第二部分 “ 一通三防 ” 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节 通 风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 “ 一通三防 ” 领导组 董事长是 “ 一通三防 ” 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 一通三防 ” 领导组在董事长领导下,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 “ 一通三防 ” 管理制度,明确队级以上各级干部 “ 一通三防 ” 的职责权限,协调解决生产与 “ 一通三防 ”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 “ 一通三防 ” 安全管理,杜绝瓦斯、放炮、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使 “ 一通三防 ” 工作做到齐抓共管。 公司总工程师是 “ 一通三防 ” 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 “ 一通三防 ” 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严把通风瓦斯关。 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通风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重点通风工程的衔接部署。 二、强化 “ 一通三防 ” 工作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畅通。 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坚持以风定产,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通风系统不健全或风量未达到计划风量的采掘工作面,一律不准生产。 严禁实行串联通风(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技术处备案)。 调改风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系统。 通风区必须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 19 / 41 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监测人员。 回采、综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装置,否则一律不予验收和生产。 回采、综掘工作面实现二级断电。 瓦斯监测系统的断电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加强抽放钻孔工程施工,完善矿井抽放系统。 改扩建或改变抽放系统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报相关负责人批准。 对瓦斯抽放、瓦斯抽放钻孔 的设计、施工、验收、抽放瓦斯泵等方面,通风区必须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瓦斯与二氧化碳巡回检查制度。 瓦检工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计划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虚报、假报瓦斯含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控制无计划停风。 井下所有局扇必须实行 “ 三专两闭锁 ” ,掘、开工作面全部实行 “ 双风机双电源 ” 自动切换装置,控制和减少无计划停风次数。 加强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管理。 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落实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现场把关制度。 加强火工品与放炮管理。 严格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加强对火工品与爆破材料库的管理。 井下放炮必须执行 “ 一炮四检 ” 和 “ 三人连锁 ” 放炮制度,杜绝火工品流失和放炮事故的发生。 保卫部要抽调专职火工品管理员协调通风部门抓好火工品的管理。 提高密闭工程等通风设施管理。 通风区和防尘抽放队必须狠抓通风密闭工程质量,杜绝工程亏欠。 加强综合防尘工作。 公司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综合防尘工作由综合防尘领导组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通风部门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领导组要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系统,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完善隔爆设施,定期进行粉尘测定。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扇必须有专人管理,掘进面局扇由瓦斯员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巡区瓦检员负责管理,施工队组负责局扇安装风筒吊挂完好。 通风队负责送风、排瓦斯、无人工作的盲巷口设置栅栏,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因检查和其它原因需停局扇运转时,要取 20 / 41 得放炮员和瓦检员的同意,请示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执行。 停局扇前先将人员撤出,并切断电源,对无计划停止局扇,要按事故处理。 有计划停止局扇,执行部门提前向通风区申请进行审批,并制定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 ,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进行审批。 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填明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注明填写时间、姓名、局扇应半年检修更换。 矿井局扇实行 “ 三专两闭锁 ” ,局扇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得运转。 停工不停风,时间较短的,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内;对局扇停止供风较长时间的巷道,必须进行 “ 三拆 ”(断管、断道、断电缆)等,即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在盲巷口立即做临时闭墙。 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理,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 10%,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 风筒口到煤巷、半煤巷、全岩巷掌头距离不超过 5 米,并保证掌头不积聚瓦斯。 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被串联工作面的局扇前 3~ 5 米,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 %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局扇启动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启动局扇,严禁局扇吸循环风,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每班检查三次局扇运转情况,发现局扇吸循环 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局扇运转,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出现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浓度达到 %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封闭完毕,在距离巷 21 / 41 口不超过 2 米的地点进行临时封闭并设点检查。 临时停电或更换局扇、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队组设专人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封闭。 主扇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 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连续运转,严禁任何人擅自停风,严禁停产班或节假日停止主扇运行。 假期较长确需停主扇的,必须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矿井必须配备经过培训的主扇司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主扇风机房制度要上墙。 主扇司机必须巡回检查主扇运行状态,详细记录负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运行参数,填写运行日志和交换班记录。 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生产调度。 主扇风机房内,必须安设直通公司生产调度值班室的专线电话以及必备的仪器仪表(电流表、电压表、负压水柱计等)和防火设施(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工具)。 因停电、设备故障停风时,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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