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模板)050216标识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加以标识。 检验状态标识可采用区域、标牌、标签和记录。 进货检验状态标识 (1)进货检验状态标识采用标牌和区域的方式。 (2)检验人员应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仓库保管员以标识检验状态。 (3)不合格品应有明显的标识,并与合格品隔离。 过程产品的检验状态标识 质检科和生产车间通过标签、标牌和记录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最终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质检科对最终产品采用标牌和标签方式进行进货检验状态标识。 XX 食品有限公司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XXQP75301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版本 /修订次: 01/00 第 4 页 共 6 页 检验合格的最终产品上应标明检验人员的代 号。 产品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由与产品有关的各部门负责管理,每位员工都应保护产品标识,产品标识如有损坏、丢失或需要更改时,由各班负责人和检查人员负责进行追溯,找到标识负责部门进行重新标识。 产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如有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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