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波速冻食品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原材料调拨程序 一、原材料调拨单由调出方材料会计开具。 二、须在调拨单上注明数量、单价、金额; 三、《调拨单》开出后须到财务部加盖复印件; 四、《调拨单》必须随货走。 调拔的原辅料 集团内物料调拔 由厂家购买后调拔 到 货 通知时料检验 抽验检验 库 管 报财务 集团内的物料调拔需提供来料方的检验报告单 集团内调拔有报告单一般免验,但需检验外包装、数量及因运输因素可能造成的问题 五、《调拨单》调出记账联由调出方财务记账; 六、《调拨单》调入记账联由调入方财务记账; 七、《调拨单》调出保管联由调出方保管员记账; 八、《调拨单》调入保管联由调入方保管员记账; 九、《调拨单》存根联由收 货方保管员签回; 十、签回的《调拨单》存根联须在当月 28 日前邮到调出方财务。 关于库存物资定量储存的规定 一、各仓储物资均须按综合计划部制定下达的最高、最低库存量合理科学储存。 二、每周五 11: 00 前由各分公司采购部将库存原、辅料表上报综合计划部。 三、每月初由综合计划部制定库存定量明细表,下发各分公司执行。 四、接到库存定量表后,各分公司现库存物资需在 15 日内按要求调整完成。 五、各分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如出现临时变更的经综合计划部同意后,方可予以变更。 六、每月由综合计划部对分公司采购部库存物资抽检 两次,如发现与规定库存定量表不符,则 按绩效考核条例执行。 七、原库存物资已超出现规定库存量的,各分公司应尽快调整,直至达到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方可进货。 库存物资保质期报警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库存物资(原辅料、产成品)的保管,防止在库存期间造成的超期、变质失效和减量等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值范围 我公司库存各类牛、羊、鸡等其他原料肉,以及用于生产加工产品的各辅料、佐料、调料添加剂、产成品等,凡具有保鲜、保质、防潮、防霉,挥发等性质的物品,均属保值范围。 二、保质期限 根据保质范围所列物品的不同用 途和特性,以及实物状态及产品说明,确定不同的库存保质期。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各类物品和产品的保质期限要求,经常清点库存情况,在保管帐上或实物现场,标注其保质期限,做到心中有数。 在使用库存保质期限内物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和临近保质期的早出库、早发货原则出库。 三、报警时间 对库存物品实行保质期报警制度。 报警的时间即是在保质期间内,根据库存物品不同特性,确定的提前于保质期的时间。 达到报警时间或临返报警时间的,可按规定程序报出。 对产成品生产日期属两月前的产品,需立即报警。 超越报警时间的报警,应视为失职。 四、报警方法 对具有保质期的库存物品,仓库保管员为保质期报警第一责任人。 当产品和各类物品临近或达到报警期不能及时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地向部门经理报警。 保管员报警时填写《保质期报警单》(附样),注明物品名称、进货时间、保质期限、物品数量和超期危害程度等内容、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报所在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属于产成品类的应主动与储运部经理联系,属于其它类的应及时与生产部联系,若能调整生产任务和销售计划的 ,各部门应全力配合,做好出库安排。 安排有困难或无法做出安排时,应在报警单上签署部门经理意见,及时向公司分管副总报告。 公司分管副总接到保质期报警后,应首先向总经理报告情况,并立即组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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