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内容摘要:

,提升全市药品规范经营水平,搞好“提升关”。 ( 3)药品使用环节: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用一年左右时间,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机制,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 达到“三分四有五统一”(药房、诊疗室、治疗室分开,有空调、有药品冷藏柜、有干湿温度计、有药品柜,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药品分类管理、统一药品供货方建档、统一药品购进记录、统一票据装订)的规范 药房建设标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卫生局制定“规范药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医疗机构药房建设指导;卫生局要配合抓好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加大医疗机构药品存储条件硬件改造的力度,会同做好规范药房的检查验收;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或小组,健全药品购进检查验收、保管养护等制度,按要求分类存放药品,积极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及药事管理工作。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围绕 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 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加大整治力 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 严厉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巩固整治成果,完善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严格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基本药物品种赋码工作,实现辖区内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基本品种核注核销,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的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日常监管面达 100%。 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建立健全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配送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 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督管理,做好药物入库验收记录和票据管理,监督其严把采购关,严格执行 基本药物 “三统一”( 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 按照 “全覆盖、全方位、全品种”的要求, 做好基本药物抽验,强化基本药物品种不良反应监测与基本药物安全形势评价,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防控。 (三) 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为目标,以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药品安全监管档案为核心,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诚信药店”、“规范药房”等诚信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行业 协会的自律作用,定期公开企业信用级别的评定结果和不良行为, 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诚信档案,评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 (四)大力开展分级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从药品安全示范街、乡镇创建抓起,实现 以点带面、示范推动的 创建总体工作思路 ,大力开展分级示范创建活动,一是在城区选择药品经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药品安全示范街 ,二是遴选具备较好创建条件的乡镇率先启动建 药品安全创建。 示范街、乡镇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全部推行电子监管,先行先试,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逐个达标,提前达标。 分级示范创建的程序、标准由市食品药品监 管局按相关文件制定。 各 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创建试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并广泛推广 , 实现“自下而上,提档升级式”的创建格局,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 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宣传 全力做好 药品安全示范县启动仪式,以“药品安全平安江油”为主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树立 “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多媒体、永久性标语、公益性广告、宣传橱窗、专栏及举办培训讨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抓好药品安全知识“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达到“五有”(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墙上有栏、街头有画)的宣传效果, 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助推医药产业持续发展 紧紧围绕打造“李白故里,特钢新城”的现实需要, 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培植壮大优势企业,帮扶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 坚持按照“抓龙头、固基础、促整合、集约化、成体系”的发展思路,引导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药产供销产业体系,积 极打造江油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倍增;鼓励企业通过 技术改造, 加快品种换代优化,引进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帮助医药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 整合传统中药材资源,推进原产地认证,利用 “公司 +基地 +标准 +农户”等模式, 培育壮大江油道地中药材产业。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帮扶企业规范化发展。 规范行政行为,建立重大医药项目联系人制度,对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充分授权,为企业发展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力帮助食品医药企业规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委宣传 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计生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江油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1), 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协调和处理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及日常工作等。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方案,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人主抓创建工作, 确保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宣传部:负责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落实牵头责任,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监督和评价。 负责全市 药品电子监管、 药品应急、不良反应及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成有关数据的调查汇总及上报工作。 市卫生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纠正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行为, 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落实 医 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职责,对造成死亡或群体性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 配合药品监管部门抓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 和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建设 ,加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存储环境改造的力度, 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使用水平。 市计生局: 抓好计生服务站“规范药房”建设, 配合药品监管部门抓好计生药械规范管理工作。 市工商局: 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依法加强对 药品、医疗器械 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监管, 指导工商所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实施药品广告监管工作, 并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 品等违法广告查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查处药品重特大案件 ;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发改局:负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教体局:负责做好用药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等宣传教育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及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 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合利用药知识,规范药械广告发布。 市监察局:负责纠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督促各部门、乡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查处在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各乡镇: 负责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配合相关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药品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负总责。 四、实施步骤 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从 2020 年 10 月开始到 2020 年 12 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20 年 10 月 15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 领导机构,召开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动员大会。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部署实施阶段( 2020 年 10 月 15 日 —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成立领导小组, 制定 实施方案, 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 加强业务培训,现场帮助指导,逐村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 第三阶段: 自评申报阶段( 2020 年 7 月 1 日 — 8 月 31 日)。 各乡镇、有关部 门要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认真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 整改,做好建档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创建指标的监控, 要把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及时予以指导, 在各单位、部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牵头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综合评定工作, 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带动全市药品安全体系建设。 第四阶段:提升迎检阶段( 2020 年 9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 完成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迎接省、国家对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 乡镇、有关部门 要充分认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性,做到 统筹规划,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运用科学评估手段及时评估本区域、本部门药品安全隐患,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抓住重点、破解难点。 (二) 强化责任,齐抓共管。 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 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全民药品安全意识、创建意识和参 与意识,在全市形成人人关注药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评价。 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对影响创建工作的重大责任事故予以严肃查处。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江油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办函〔 2020〕 17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江油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 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马 辉 市政 府 市长 副组长: 贺 勋 市政府 副 市长 葛 秀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雷良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敬发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江丽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 路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晓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朝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兴海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爱民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 局 副局长 胡安定 市卫生局副局长 董 文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永琴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刘廷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雷良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文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江油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油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江药创办〔 2020〕 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油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 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发〔 2020〕 126号)精神,根据《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评价细则》,现将《江油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创建工作中有关问题请咨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人:周勇 龙发友 联系电话: 3320204 附:《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评价细则》 江油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责任分工 评价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配合部门 组织领导 (16分 ) 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开 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 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牵头、统筹抓好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 4分) 查阅文件与资料。 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开展创建工作得 1分,否则此项 4分全扣;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得 1分;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等部门职责得1 分;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得 1分。 市政府办 市食品药 品监管局 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并纳入政府对乡镇 (办事处 )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 2分) 查阅会议纪要 或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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