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迟到每一分钟按一元人民币在工资中扣除,超过 30分钟无故迟到的扣除当天工资。 第八条 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 当月旷工在一天以内按工资 200%扣除,超过二天(含二天)按 300%扣除。 早餐原则上不得发生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提前上班耽误的除外)。 第 八 条 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 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 九 条 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十 一 条 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 二 条 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五 章 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十 三 条 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工作区现场整洁,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 第十 四 条 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十 五 条 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十 六 条 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十 七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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