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内容摘要:

限时办结制度的检查落实。 (一 )实行行政审批项目超时预警制。 各窗口对办结时限在 3 个工作日以内的承诺件,应提前 1 个工作日预警;对办结时限在 3 个工作日以上、 5个工作日以内的承诺件,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预警;对办结时限在5 个工作日以上的承诺件,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预警。 (二 )事项受理人每个工作日都应检查经办事项即将到期的情况;站所办负责人每个工作日都应对本窗口的所有办件进度检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责任追究制 一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三 )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 (四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窗口工作人员评先选优资格、通报批评、黄牌警告、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提请县监察局给予其他方式的责任追究。 四、各 窗口人员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凡是被被通报批评、被黄牌警告的窗口工作人员 ,,年终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调整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镇政府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窗口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或者向县监察局提出处分窗口相关人员或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建议。 (一 )擅自设立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二 )窗口实际操作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与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名称、数量不一致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有增减、合并、分拆或材料、流程 、时限有变化不报告、不经镇政府审查的。 (三 )不按规定优化流程、精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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