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历史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内容摘要:

)、徭役、兵役。 • 秦朝由于赋税繁重,导致短命而亡。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西汉的编户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汉代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 特征: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隋唐租庸调制 • 原因: A、吸取隋亡教训; • B、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 因此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 内容: •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 以上制度的共同点是以人丁为主要收税标准。 不同点是,唐朝开始有了纳绢代役。 唐中后期两税法 • 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 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 •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这种变化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的结果,是由土地兼并造成的。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 内容: 780年,宰相杨炎建议 • ( 1)课税对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 ”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反映了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扩大征税面,保证财政收入,这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 • ( 2)征课内容:包括户税和地税。 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以一其名”, • ( 3)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租庸调以丁为计算单位,贫富负担不均。 而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 ( 4)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 • 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 •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客户、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这也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 • 地位: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赋役负担不均的不合理状况,对改善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是有积极作用的. • 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同时这次改革反映了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即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的转变,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 局限性: • 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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