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内容摘要:

承认人力资本(管理、技术和专业知识)和资金资本一样都是生产要素的投入,实行多投入多持股,多持股多分红。 突出“三高”人员的核心地位,确保股权激励对不同贡献的员工产生不同程度的激励作用。 2)权责相当,责任和收益持钩。 “三高”人员比公司一般员工拥有更大的权限和职责,理应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负有更大的责任,因此他们的个人收入必须与公司的业绩和效益有更紧密的联系。 3)同股同权,股权平等。 实行“三高”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 目的是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大的效益。 “三高”人员持股时,应防止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所有的股权都应做到同股同权同利。 可操作原则 西京天择生科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应简便易行,可操作强,要为各方面所接受。 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入股自愿。 “三高”人员的持股计划必须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 2)灵活多样的持股方式。 充分考虑“三高”人员的经济实力和购股能力,设计多种持股方式让他们选择。 3)合理转让机制,明确“三高”人中在任期届满、辞职、退休后所持股份和合理转让退出方式,解决 其后顾之忧。 有效性原则 为了使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行之有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三高”人员持股应当控制在一个适当的比例。 一方面,确保西藏天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投资者的控股地位。 另一方面,“三高”人员持股比例又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案例 西藏天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 6 能太低,否则丧失激励作用。 对此,可参照《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深圳市委市府 [1997]21 号文)第七条:公司总股本在 5,000 万元至2亿元,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35%左右;公司总股本在 1,000万元至 5,000万元之间,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35%- 50%;公司 总股本在 1,000 万元以下,员工对持股比例可占公司总股本的 50%以上。 2)健全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监督机制。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容易发生经营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牺牲公司的利益。 因此,在设计“三高”人员股权激励方案的同时,应注意建立健全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约束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其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合法性原则 西京天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设计和实行“三高”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方案不仅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股东利益受到损害。 鉴于西藏自治区这方面的法规政策较少,西京天择股份公司将主要参照中央的政策精神,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公司注册所在地西京市的有关法规政策。 四、西京天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 1.“三高”人员持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京市公司制企业经营者持股试行意见》,“三高”人员的持股方式主要有:风险股份、岗位股份、业绩股份、技术股份和股份期权等。 1)风险股份:是“三高”人员由个人出资购买的公司股份。 他们购买股份时,可以用其购买的股份作为抵押借购股款,分期还清借款以前,该股份不得转让,还清借款后才可 以转让。 2)岗位股份:是用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一部分,配给“三高”人员,但“两岗”人员的岗位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仅有分红权,不得转让继承或带走。 3)业绩股份,是“三高”人员用其年薪和其他奖励收入中的一部分购买的公司股份,购买业绩股份的收入,兑现前不作为个人收入计税基数。 4)技术股权,是指“三高”人员以其管理、研发、生产、经营等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后作为出资入股,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案例 西藏天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 7 资本的 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股份期权 :是指“三高人员”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按照事先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三高”人员拥有期权行权与否的自主权,未行权之期权视同放弃,行权前,股份期权无分配、表决权等;行权后,拥有的股份与其他所有股份具有相同的权利,也可以转让。 生科公司“三高”人员持股份额和比例 根据上述对“三高”人员持股方式的分析,可以考虑生科公司的股权设置如下: 公司总股本: 500 万股 500 万元 100% 天择股份公司法人股: 250 万股 250 万元 50% 其 他公司法人股 : 50 万股 50 万元 10% “三高”人员个人股: 200 万股 200 万元 40% 其中: 个人风险股: 100 万股 100 万元 20% 个人技术股: 50 万股 50 万元 10% 管理期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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