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范本内容摘要:

,或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 50— 100 万元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为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 2)在接到事故报告后 6 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 6 小时内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的本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 6 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每月汇总后报省交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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