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最新低压开关柜规格以及设计规范(原创版)内容摘要:

a ≤ 50V( ) 式中: RA—— 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和PE线电阻( Ω ); Ia—— 保证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 (A)。 当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时,反时限特性过电流保护电器的 Ia为保证在 5s 内切断的电流;采用瞬时动作特性过电流保护电器的 Ia为保证瞬时动作最小电流。 当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时, Ia为其额定动作电流I Δ n。 注:TT系统 —— 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的接地极和电源的接地极无电气联系。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 条 TT 系统配电线路内由同一接地故障保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 PE 线连接至共用的接地极上。 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宜有各自的接地极。 (Ⅳ)IT系统的接地故障保护 第 条 在 IT 系统的配电线路中,当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视电器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其动作电流应符合下式要求: RA Id≤ 50V ( ) 式中: RA—— 外露可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电阻( Ω ); Id—— 相线和外露可导电部分间第一次短路故障的故障电流 (A),它计及泄漏电流和电气装置全部接地阻抗值的影响。 注: IT 系统 —— 在此系统内,电源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则接地。 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 条 IT 系统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用共同的接地极接地,亦可个别地或成组地用单独的接地极接地。 当外露可导电部分为单独接地,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故障回路的切断应符合TT系统接地故障保护的要求。 当外露可导电部分为共同接地,则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故障回路的切断应符合 TN 系统接地故障保护的要求。 第 条 IT 系统的配电线路,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T 系统不引出 N 线,线路标称电压为 220/380V 时,保护电器应在 内 切断故障回路,并符合下式要求: ( ) 式中: Zs—— 包括相线和 PE 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 Ω ); Ia—— 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A)。 二、 T 系统 引出 N 线,线路标称电压为 220/380V 时,保护电器应在 内切断故障回路,并应符合下式要求: ( ) 式中: Zs—— 包括相线、 N 线和 PE 线在内的故障回路阻抗( Ω )。 第 条 IT 系统不宜引出 N 线。 (Ⅴ)接地故障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第 PE或 PEN线严禁穿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 第 漏电电流 动作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 第 条 TN 系统配电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时,可选用下列接线方式之一: 一、将被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侧的 PE 线相连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要求; 二、将被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接至专用的接地极上,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2 条的要求。 第 条 IT 系统中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保护器额定不动作电流I Δ no ,应大于第一次接地故障时的相线内流过的接地故障电流。 第 条 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 第 条 多级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在时限上有选择性配合。 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第 条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取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第 条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路长度不超过 3m; 二、采取将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三、不靠近可燃物。 第 条 当将从高处的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装设在距连接点的线路长度大于 3m 的地方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该段分支线应敷设于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二、在分支线装设保护电器前的那一段线路发生短路或故障时,离短路点最近的上一级保护电器应能保证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 条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或极)上,但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 N 线不引出的三三线配电系 统,可只在二相(或极)上装设保护电器。 第 条 在 TT 或 TNS 系统中,当 N 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或虽小于相线但已能为相线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 N 线上可不装设保护;当 N 线不能被相线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 N 线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将相应相线电路断开,但不必断开 N 线。 第 条 在 TT 或 TNS 系统中, N 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 N 线断开,当需要断开N线时,应装设相线和 N 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 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 在 TN 系统中,当能可 靠地保持 N 线为地电位时, N 线可不需断开。 在 TNC 系统中,严禁断开 PEN 线,不得装设断开 PEN 线的任何电器。 当需要在PEN 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条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场所环境的特征; 二、符合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特征; 三、人与布线之间可接近的程度; 四、由于短路可能出现的机电应力; 五、在安装期间或运行中布线可能遭受的其它应力和导线的自重。 第 条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避免下列外部环境的 影响: 一、应避免由外部热源产生热效应的影响; 二、应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进入固体物而带来的损害; 三、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而带来的影响; 四、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所带来的影响; 五、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而带来的损害。 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 第 条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 6mm2;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300mm。 二、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的规定。 三、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时,应穿管保护。 表 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 布线方式 最小距离( m) 导线水平敷设 屋内 屋外 导线垂直敷设 屋内 屋外 第 条 瓷(塑料)夹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 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宜用于屋内、外场所。 第 条 采用瓷(塑料)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 的规定。 第 条 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绝缘导线最小间距,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屋内、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最小间距 支撑点间距( L) 导线最小间距( m) 屋内布线 屋外布线 L≤ < L≤ 3m 50 75 100 100 3m< L≤ 6m 6m< L≤ 10m 100 150 150 200 第 条 绝缘导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 第 条 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 布线方式 最小间距( mm) 水平敷设时的垂直间距 在阳台、平台上和跨越建筑物顶 在窗户上 在窗户下 2500 200 800 垂直敷设时至阳台、窗户的水平间距 600 导线至墙壁和构架的间距(挑檐下除外) 35 第 条 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屋外场所,但对金属管、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 槽布线。 第 条 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m 的电线管。 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 第 条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 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 其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一、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 ,在上面时为。 二、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 ,在上面时为 1m。 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 至。 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 管线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第 塑料管和塑料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第 条 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 条 布线用塑料管(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可挠管)、塑料线槽,应采用难燃型材料,其 氧指数应在 27 以上。 第 条 穿管的绝缘导线(两根除外)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 40%。 第 条 金属管布线和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道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或加大管径;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无弯管路时,不超过 30m; 二、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 20m; 三、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 15m; 四、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 8m。 第 条 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的交流线路,应使所有的相线 和N线在同一外壳内。 第 条 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路内,但符合下列情况时可穿在同一根管路内。 一、标称电压为 50V 以下的回路; 二、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三、同一照明灯具的几个回路; 四、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绝缘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第 条 在同一个管道里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的绝缘导线都应采用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 第三节钢索布线 第 条 钢索布线在对钢索有腐蚀的场所,应采取防腐蚀措 施。 钢索上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在屋内时为 ;屋外时为。 第 条 钢索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屋内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瓷夹、塑料夹、鼓形绝缘子或针式绝缘子固定;用护套绝缘导线、电缆、金属管或硬塑料管布线时,可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二、屋外的钢索布线,采用绝缘导线明敷时,应采用鼓形绝缘子或针式绝缘子固定;采用电缆、金属管或硬塑料管布线时,可直接固定于钢索上。 第 条 钢索布线所采用的铁线和钢绞线的截面,应根据跨距、荷重和机械强度选择, 其最小截面不宜小于 10mm2。 钢索固定件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钢索除两端拉紧外,跨距大的应在中间增加支持点;中间的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 12m。 第 条 在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最大间距符合表 的规定。 表 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支撑点的最大间距 布线类别 支撑点间距( m) 支撑点距灯头盒( mm) 金属管 塑料管 1500 1000 200 120 二、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不应小于 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不应少于 2 第 条 钢索上吊装护套线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 500mm;卡子距接线盒不应大于 100mm。 二、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线时,接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 第 条 钢索上采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 线间距离,屋内不应小于 50mm;屋外不应小于100mm。 二、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其直径不应小于 3mm。 第四节裸导体布线 第 条 裸导体布线应用于工 业企业厂房,不得用于低压配电室。 第 条 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X 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 遮栏与裸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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