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店铺(分公司)流程内容摘要:

发票复印件并签名) 经备案租赁合同原件及商场验收证明 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它有关文件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刻制公章 ( 2个工作日 ) 总公司同意刻章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OR公证授权书)、复印件(深圳不受理香港公证文件) 委托授权书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 复函交到深圳贸工局申请设立分店铺批文 ( 15 个工作日) 复函原件 贸工局受理回执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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