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内容摘要:

及时运往弃碴场,或按工程师指示处理。 ( 2)施工中废弃的易漂浮(如水泥袋、包装塑料薄模、包装纸箱等)物品,及时收集清理,防止随风飘扬,使自然环境不受侵害。 ( 3)废渣的堆积和废弃不影响排灌系统与排灌设施。 ( 4)对弃石场地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 ①对废土方的堆放点统筹安排,堆放点远离河道,不压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 ②及时对弃土堆放进行整理成形,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的覆盖,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林; 取、弃土位置的控制和保护 对工程取、弃土场地,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排水。 若设计无防护的将边坡平整稳固、尽量平整造田,不在设计取土场地外取土,不向设计范围外的场地弃方。 工程施工完成后,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石存放地的裸露土地按设计或地方政府要求种草或护砌,防止流失。 避免石方爆破造成的林木、植被损害。 石方作业采取控制爆破,力求避免飞石对附件林木、植被物造成损害。 确保周围村民、财物和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三)水和空气污染的预防措施 水的保护 ( 1)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施工及生活污水或废水,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规定方可排放,保证排水不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施工废水:分别按有关要求沉淀、净化处理合格后,才允许排放,并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灌溉渠道和水库。 桥梁钻孔灌注施工时排除的泥浆作妥善处理,不向河流或农田排放。 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设化粪池净化处理,符合标准后排放。 对生产、生活废水,避免直接排入农田、沟渠和河流,防止对河流产生污染。 ( 2)施工期间和完工之后,建筑场地、砂石料场地及时进行处理以减 少对河道和溪流的侵蚀。 ( 3)清洗集料的用水或含有沉淀物的水在排放前进行过滤、沉淀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以使沉淀物含量不大于施工前河湖中所达到的含量。 ( 4)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口堆放管理严格,防止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迳流排入地表及相应的水域造成污染。 ( 5)施工机械应防止漏油,或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 6)不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空气污染的预防措施 ( 1)加强对尘埃的监控和管理,在施工期间,对施工通道、施工场地洒水处理,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序。 ( 2)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应予以覆盖或适当地洒水喷湿。 这些材料在运输期间用帆布覆盖严密,载量适中,不超限运输。 ( 3)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现场,如水泥混凝土拌和场、大型轧石场、沥青拌和场等的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 ( 4)施工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拌和设备有较好的密封。 ( 5)对易挥发物品(如汽油等)的存放位置要安全可靠、密闭,使用时尽量缩短溶器开启时间。 并确保储、运不挥发、不泄露。 ( 6)加强对沥青混 合料拌合厂污染的控制。 在确定沥青混合料拌和厂的位置时,首先征得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报工程师备案。 如果沥青混合料拌和在居民聚居区的上风向,则其位置保证离开居民聚居区至少 1000m 以外。 (四)噪声控制措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对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的消声器加强维护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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