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年论文-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研究内容摘要:

入 款项后便消失无踪。 不过自从出现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淘宝的支付宝,拍拍的财付通等)这一诈骗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七)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 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曾对客户愿意使用网上银行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70%的消费者明显对网银的安全保障信心不足。 而我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网站都曾经遭遇了仿冒事件。 对于银行来讲,历来是“信用第一”。 网络银行既然是互联网的产物,互联网所带来的一切安全隐患,自然会波及网络银行,影响其信用。 因此,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不仅是客户最担心的事情,也为各传 统银行所关注和重视。 网络银行面临的安全隐患除了来自数据传输风险、应用系统设计的缺陷和计算机病毒的攻击三个方面外,利用网络银行进行欺诈的行为是当前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的一个安全问题。 这些欺诈手段包括假冒银行网站、电子邮件欺诈和网上交易陷阱等。 假冒银行网站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域名通常和真实银行的域名相差一个字母或数字,主页则与真实银行的非常相似。 欺诈邮件是提供一个与银行或购物网站极为相似的链接,收到此类邮件的用户一旦点击这个链接,紧接着页面会提示用户继续输入自己的帐户信息;如果用户填写了此类信息,这些信息将最终 落入诈骗者手中。 而网上交易陷阱则是,一些不知名的购物网站通常会打出超低价商品等信息,待用户点击付款链接时就将用户的银行资料骗取出去。 以上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对电子商务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阻碍了电子商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电子商务诚信方面的缺失呢。 三、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原因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 对于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声誉和资源。 对网上交易而言,诚信的问题更是一个核心、一个关键,是网上交易发展的一个生命线。 如果诚信问题不解决,对这个行业的打击将是毁灭 性的。 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现状信息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研究 10 和问题的研究,分析出此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主要应从外部环境 和企业内部 着手。 我国诚信基础薄弱 , 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对于任何企业、商家、消费者,乃至一个国家,诚信都是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是进入电子商务这个国际大市场的资格,是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必将对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 由于我国长期的 “ 重商主义 ” 影响,导致一些传统的社会诚信道德与伦理的 缺失。 现实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肆虐、虚假广告泛滥、合同履约率低、经理人缺少诚信、信用卡诈骗、对欠债追讨不力等诚信问题每天见于报端,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而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更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而 “ 无商不奸 ” 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我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社会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信用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社会信用缺失反过来影响到电子商务 活动中;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 国内企业的交易多限于面对面的进行,网上信用意识较差。 很多企业与个人对于信用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企业不讲信用照样可以生存和发展,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非常盛行。 面对信用程度较低,三角债情况严重,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现实商业环境,这种现实状况无疑制约了电子商务信用状况的改善。 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 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而电子商务贸易内的信用评级还完全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还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认可,所以评级中介机构、评级依据都未得到法律认同,从而评级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存在分割问题。 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一方面是我国以前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在电 子商务贸易中,即使各行业的信息库进行互联,但是由于行业有些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有利的信息。 信息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研究 11 网络购物的虚拟性 和 技术上的特点 由于网上交易双方通过网页交流,难有面对面的沟通,双方对商品的信息掌握程度不一,只能根据经验进行交易。 根据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由用户实际购买和期待购买的商品种类可以看出,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如图书、音像、软件、鲜花礼品、通讯产品等是网上消费的主要热点。 在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只选择些商品信息不重要的商品,而对购买卷 入度高的大型家电、电子产品以及伴随着休闲行为的服装产品则相对冷清。 国家缺乏有效法律保障,需要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 信用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然而我国长期缺乏法治传统,忽视法制建设,尤其是在信用法制建设方面更是明显落后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步伐。 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规范。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才开始实施。 它的实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产生 深远影响。 可以说它是 “ 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 ”。 然而,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在一些失信和电子商务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很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社会上更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这都为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难度。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保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完善的诚信机制,需要有信用奖惩机制做支撑。 对诚实守信行为或不诚实不守信行为的奖惩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 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 全 (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 )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 世界各征信国家和政府对之都高度重视。 且都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此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没有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相适应。 需要加快信用立法,包括银行信用、非银行信用的立法,商业信用与消费者信用行为的立法以及商业授信的立法等。 其次,要建立奖惩机制。 赋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奖惩的权力。 如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采取免于检查、实行信誉年检等措施予以奖励,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让其受到应有的行政 或司法处罚,使他们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企业或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广泛传播,让失信者难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 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 对参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没有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以集中、统一、规范的形式反映消信息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研究 12 费者个人资信与交易记录等信息,如消费者基本资料、经济信用资料、社会信息与特别记录等。 重要的是消费者的信用信息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 对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资格评审不把关,身份认证不到位,信用档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虚假网站、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公司、虚假中 介机构等的不断出现。 西方企业信用意识较强,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同时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发达的个人资料网络。 西方企业信用部门在电子商务交易之前,就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较好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然而我国企业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配置较落后,信息化水平比较低,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非常不健全,大多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交易之前缺少对客户资料的调查,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在电子商务中错误选择交易对象,进而发生违约现象是实属必然。 四、诚信问题带来的危害 电子商务中的非诚信行为 给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重大的危害,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由于交易中的非诚信行为,致使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消费者下单不付款、收货不付款或不及时付款、无故退货等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收款不发货或不及时发货、不支持正常退货、无法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物流质量不高等都会使消费者遭受损失。 在交易过程中,企业掌握着大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些都属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某些站点由于对这些信息的利用不当引 起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泄密,从而使消费者产生不安全感,甚至对电子商务产生一定的畏惧心理。 另外,消费者购物过程中不愉快的经历,也会让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产生抵触情绪。 我国电子商务正逐步走向全面应用,并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 但是伴随电子商务快速增长,随着网络信息化发展脚步的加快,电子商务各方面技术也日趋成熟,而电子商务因其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特点成为企业谋取高利润的新手段。 目前,虽然网络覆盖范围有了一定的规模,但电子商务的发展始终没上到新的台阶。 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子商务的诚信信息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研究 13 危机很大程度 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根据 CNNIC 最新的《第 2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2020 年上半年,我国网民的互联网应用表现出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娱乐化倾向继续保持、沟通和信息工具价值加深的特点,其中,商务类应用表现尤其突出。 截至 2020年 12 月底,全国网络购物用户达到 亿,网上支付、网络购物和网上银行半年用户增长率均在 %左右,尽管如此,网络商务应用仍然受到各种安全因素的困扰。 据调查: %的人曾对一些网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产生过怀疑; %的人声称自己的个人信息 曾被在线商家或网站滥用过; %的人在使用网络或在线交易时曾经遭遇过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人窃取经历; %的人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相关网站收集; %的人遇到过必须下载插件或软件才能使用网站服务的问题; %的人遇到过在线服务的承诺不真实或不能兑现情况;%的人在使用网络时曾遇到过未经允许就有不相关的窗口探出的干扰; %的人遇到过网站没有提供退订的途径或退订方式很麻烦的问题。 我自己在网上发调查问卷也得到一组数据: %的人在网购时有过被骗的经历;%的人会怀疑网上商家的真实性(详细调查结果见文档末的附件:电子商务诚信调查问卷)。 据统计, 2020 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互联网服务方面的投诉 8187 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位居投诉增幅的第四位,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网络购物方面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诸如交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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