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新加坡花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内容摘要: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维修机械设备,坚持做到经常调整紧固、清洁、润滑和防腐等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二)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制度 械设备的“管好、用好、维修好”是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对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应作为企业的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种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1、 塔式起重机:在正常使用下对润滑系统、传动部位、旋转系统进行保养一次及经常紧固;每三月检修一次,半年大修一次或每工号工期半年内大修一次。 2、 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每月在正常情况下,对润滑系统,传动部位进行保养一次及经常紧固,半年检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或工号完工后大修。 3、 砼插入或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每月对传动轴加油一次,每三月检修一次,半年大修一次。 4、 其他设备,原则上每月加油一次,每三月检修一次,半年大修一次。 5、 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原则上按计划进行,特殊情况酌情处理,确保设备完好。 每次检修都要做好检修记录,避免或减少机械事故发生。 (三)脚手架的管理 脚手架的搭、拆必须严格按《规范》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脚手架的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 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 考核管理 规划》( 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 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任何受力物固定在脚手架上。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拆。 未经施工上级同意,不准拆除脚手架的任何杆件。 严格在脚手架附近进行挖掘作业。 十、施工机具操作规程 (一)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自觉遵守有关各种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 懂得本机的一般性能、技术参数,会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保养,并作好记录。 业务要熟悉,专业要过硬。 属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作业时,严格按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在操作或停运时,发现问题,能自行处理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并督促处理。 操作时,要专心致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作业完毕,必须断开电源,仔细检查后,确认无误, 方可离开。 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离职守或脱岗者,按本公司管理章 程处以 50100 元的 罚金。 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机必须设置“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 风力超过 5 级,大雷雨、暴雨、浓雾时,不准起吊。 夜间操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多台塔吊作业时,应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严禁塔臂在空中 产生交错碰撞而发生设备和工伤事故。 维护保养,上机修理,必须切断总电源,不准带电作业。 严格按“十不准”要求进行操作。 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塔吊安装应与外电线路保持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 作业时,速度 要均匀,严禁突然行动和变换方向,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起重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三)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 不准以轮代替支撑。 开动搅拌机应先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良好。 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规定好。 动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中。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原材料投入筒应按规定顺序和计量。 (四)园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前应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后,再进行工作。 锯片必须平整,不得有裂纹,锯齿要尖锐,不得有缺口,螺丝要上紧。 锯片走偏应逐步纠正,不得立即还原,以免损坏锯片。 锯片上部必须要有保险挡板,以便飞物伤人。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超越锯片。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 遇硬节要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 30cm,不得用手硬拉。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创钩。 超过锯片半径的本料,禁止上锯。 (五) 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焊机一次线长不得超过 30 米,其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其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 电焊机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准带电作业。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电焊时应穿戴工作服,翻皮手套,绝缘胶鞋和面罩。 如工作地点潮湿应战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体上。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易燃危险物品严禁堆放在电焊现场 10 米以内的地方,若有危险的应覆盖,隔离。 工作结束是应切断电源并认真 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开。 (六)切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前要检查各部件,特别是切割片不得有裂纹。 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 断料时,手与切割片的距离不得小于 30cm。 切断钢筋时,严禁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动作要协调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切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机械在运转时,严谨用手直接清除片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在操作时,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 7)调直卷扬机完全技术操作规程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 点,机身和地锚必须坚固。 卷筒与地锚应在同一直线上,不准错位,两者相距一般不小于 15 米。 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作业时,钢筋卡头要卡牢,拉筋沿线 2 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更不准跨越钢筋。 展开钢筋时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伤人。 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检查无误方可离去。 ( 8)手持电动工具(小型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凡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电钻,冲击电钻、电锤、手提磨石机、手提砂轮机、手提振动器、手提电锯、铝合金门窗电动加工工具均属本规程管理范围。 手持电动工具 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处,还应遵守以下规程。 手持电动工具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绝缘和漏电,发现漏电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换元件,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自行拆修,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按规定进行报废。 施工现场不同,选用的工具也不同,一般施工现场应选用Ⅱ、Ⅲ类工具,禁止选Ⅰ类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头等件必须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使用前必须经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操作者尖穿绝缘鞋和戴手套。 更换刀具、磨具 装配零部件等,均应切断电源,停止运动,方可进行更换。 十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根据建筑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随时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此,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预防措施 1、 基坑支护 : 1) 编制针对工程特点有指导意义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2) 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 派专人对基坑及降水井等进行巡视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整改。 4) 对现场防护材料严把质量检测关。 2、 土方开挖 1) 土方工程中的挖方和镇方均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放坡,防止土方因边坡失稳而坍塌。 2) 做好现场临时排水沟,要做到无自然水流到操作面四周。 3) 派专人对土方边坡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4) 施工现场四周堆放其它建筑材料要保持合理距离。 3、 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1) 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对模板支撑的刚度、强度进行复验。 2) 模板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 严把材料质 量场场关,模板、支撑应与施工方案对应,严禁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4) 对大跨度及悬挑结构要重点监控。 5) 实行模板拆除审批制度。 6) 派专人看护并设立警示标志,在浇筑砼时应派不少于 2人在模板下部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4、 脚手架工程 1) 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2)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满足方案要求。 3) 对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 对脚手架搭设随时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连墙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对临 边防护设施要随时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6) 脚手架搭设、拆除时严禁非操作人员在脚手架上进行任何作业,并设置警戒线,专人监护。 7) 经常对脚手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 5、 塔基的安装拆除工程 1) 操作工、指挥工应持证上岗,动作要协调、一致。 2) 操作工、指挥工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严禁超载或带病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4) 塔机应经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并上报质安站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5) 应经常巡视检查吊篮、“四限位、两保险”及钢丝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在塔体上名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7) 安拆应 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专人监护。 6、 触电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施工现场用电需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 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交底,不准自行用电。 4) 电工应每天对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线路进行巡视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注意防火、防潮。 6) 在用电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 火灾 1) 对照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布置足够消防器材。 2) 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及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3) 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训练。 4) 在易发生火灾部位配置适当类型消防器材,并设置 禁烟、禁火标志。 5) 在木工房、木材堆放处、配电房及库房等为防火重点区域应重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 应急预案 1)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桂宗树 副组长:邹金权 易 斌 成 员:杨荣丰 周远华 黄志平 钟华良 各班班长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 1)报告程序 ①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必须以电话快捷方式, 4 小时内上报公司治安部门,并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局、建设局、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若发生急性中毒和火灾事故应报告卫生局和消防中心。 拨打急救电话“ 120”、火警电 话“ 119”。 ②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必须在第一报告组长,若组长不在则报告副组长,组员则配合处理相关抢救、救护工作。 2)报告内容 ①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工程项目、事故类别:若拨打“ 120”、“ 119”等电话时,必须报告事故所。 3) 当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由项目部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救援组织参与救援活动,同时有效配合公司救援组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与此同时启用项目部配置各项急救工具及临时药品投入救援工作,配合公司救援组做好事故处 理工作。 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发生原因及经过报公司审批,上报主管门,听取处罚意见,落实整改内容,待验收合格复工。 4) 自身业务素质是关键,为了更好的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工程项目均会有着几种不同事故发生,首先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对不同的预案要有计划的组织救援人员培训,公司规定每半年一次,演练以使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符合实战需要,在演练中符合要求人员均可上岗。 5) 按国家有关规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 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工程项目、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对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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