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治理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 12 号 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 12号第 20 条、第 21 条、第 22 条、第 23 条、第 25 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 30 号第 50 条规定内容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 2) 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 13 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50 条、第 52 条、第 53 条、第 54 条、第 55 条、第 57 条规定的; ② 有违反《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七部委局令第 30号第 69 条、第 71 条、第 74 条、第 75 条、第 76 条、第 80 条规定的 ; ③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 未按附件 二 要求承诺的 ; (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第 ( 1) 种方法进行。 ( 1)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 ,开标前从 专家 库 中按规定 随机 抽取 4 人 (业主代表 1 人)。 本工程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 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1 条执行: ( 1)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 14 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 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 的组成部分。 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中标后必须押 证上岗,注册建造师证书待工程验收后退还。 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必须在施工现场常驻,业主将实行每日考勤,每月不少于 21 天;如未经得业主同意,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没有按要求常驻,按 1000 元 /日 .人扣减工程款。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 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 保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和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 5%~10%)或者银行保函。 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15 7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10 %。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另行通知。 ②在 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 / %的支付担保。 ③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 28 天内一直有效。 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 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 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低价中标风险履约担保函、承包商(中标人)供货保函等担保函均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 [2020]74 号)示范文本。 (二十三)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 计取标准为国家计委下发的( 2020) 534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标准规范 》标准下浮20%计取, 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示范文 16 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 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 计作为技术标的主要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 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 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 甲方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 理由延期完成 工程或 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17 ( 3)不可抗力。 (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 失或违约造成的。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 2) 条。 (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 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 /。 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 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 / 条实施奖励。 (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 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 ( 2)按 / 支付赶工措施费。 ( 3)按 / 支付提前竣工奖。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 / 奖励。 二、质量与安全 (五)工程质量 本工程的工程 质 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 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 / 级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第 / 条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 ( 1)乙方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 2)按合同总价格 / %。 18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元。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 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