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制度内容摘要:

师应及时审核并签署复工报审表,承包商恢复正常施工。 (十)质量监控制度 : 专业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可随时口头通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 整改通知由项目总监签署,应及时送达承建单位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承建单位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时; 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时;擅自采取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时;擅自变更设计图进行施工时;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时;均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暂停施工指令由项目总监签署,但事先应报告业主同意。 项目总监对于下发的 各类书面整改通知,事后都应记明承建单位整改的情况,保存归档。 10 (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 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承建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 承包商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 在工程材料 /构配件使用 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 /构配件使用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 /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 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业主、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 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 材料抽样送检 见证人由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人选,并办理材料送检见证人卡。 见证人会同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 抽样后与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 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承包商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十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 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 隐蔽工11 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 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 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十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参加中间验组应包括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等单位人员。 中间验收应按工程验收要求审核各项技术资料,并须实测实量。 中间验收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中间验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单位。 中间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应发给中间验收合格证明书。 中间验收合格,且须移交业主使用的项目,尚应办理移交使用的有 关手续。 工程报验单 (十四)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12 业工程而定。 就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基础工程类: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二是主体结构工程类: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 ,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至于其他部位或工序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 1)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 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 3)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 1)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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