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0篇内容摘要:

2 月 10日公布的《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 法》同时废止。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五):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 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用心构建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义工队伍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 而为老年人带给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 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资料 (一)服务对象、形式和资料 服务对象 宜兴全市范围内 60 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 重点 2对象是高龄、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服务形式 ( 1)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贴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透过统一印制的服务券享受服务:年满 60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残疾等无潜力照料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 倍以下 )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 60 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残疾等无潜力照料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 80 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参加等无潜力照料的老年人。 ( 2)个人购买服务:对有必须经济潜力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透过个人购买服务为主,实行托管,带给收费服务。 ( 3)义工结对服务:对全市独居老人全面开展义工结对帮忙活动,以上门走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应急服务为主,倡导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带给无偿的公益性 服务。 ( 4)政府购买信息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定老年人家庭:①家庭成员均年满 70 周岁的低保、低收入户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 倍以下 );②家庭成员均年满 80 周岁的纯老年人家庭;③老人年满 70 周岁的独居老年人家庭;④五保老人或三无老人家庭;⑤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纯老年人家庭;⑥家庭成员中有定期领取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⑦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对象 (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 ,一级盲、二级盲视力残疾 )的纯老年人家庭;⑧家庭成员中有部分失能对象 (需要介助〈日常行为依靠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忙〉和介护〈日常生活行为依靠他人护理〉的对象 )的纯老年人家庭;纯老年人家庭是指家庭户中只有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且其子女不在同一居住小区 (自然村 )居住的家庭。 独居老年人家庭是指家庭户中只有一位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且其子女不在同一居住小区 (自然村 )居住的家庭。 服务资料居家养老服务资料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资料主要包括日托、购物、配餐、送餐、家政等 一般性服务。 在此基础上,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视条件,自行开展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 (二)重点工作重点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搭建。 2020年,我市居家养老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搭建。 务机构搭建工作将以建设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重点。 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各自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验收、管理和运营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验收、考核和 4 管理,不再考核验收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 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工作。 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工作。 在前期 宜城街道试点的基础上, 2020 年在全市各镇(街道)范围内实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全覆盖。 市为老服务热线电话 81712345覆盖至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本镇(街道)范围内的为老服务热线电话接听和相关延伸服务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 180元。 用于为贴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购买服务,可用于支付家政服务、送餐配餐等服务费用,但不能用于购买药品、饭菜等实物。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二)政府购买信息服 务:最高为每户每月 20 元,低于每户每月 20元的以市场价格按实结算。 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资金。 (三)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独立新建的,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于 10万元建设补助经费;依托镇(街道)敬老院建设的,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建设补助经费(验收标准详见附表 1)。 正常运营后,每年由市民政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 5000 元运营补贴。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经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 3 万元建设补助 经费(含省补资金1 万元)。 五、审核报批程序 (一)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和审批程序按照《宜兴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宜老龄字 11号)执行。 (二)政府购买信息服务政府为特定老年人家庭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具体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为特定老年人家庭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 184号)执行。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市民政局年初确定的建设计划 表进行建设,完工后向市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民政局、镇(街道)民政科(办)组成考核评估小组,对建设完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800/)中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上报。 市民政局负责网络上报资料的审核和备案。 网上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下拨建设补助经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审核验收由所在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 镇(街道)一级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进行抽样检查。 抽样检查合格后,由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800/)中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上报。 市民政局负责网络上报资料的审核和备案。 网上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下拨建设补助经费。 六、管理监督 (一)市民政局 是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监管部门。 (二)镇(街道)、村(居)委会是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直接职责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带给优质、快捷、全面、细致的紧急支援服务和生活照料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到达95%以上。 (三)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职责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晚上相关工作制度,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购买信息服务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动态变化状况进行及时调整更新,并 将结果进行逐级上报。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透过伪造信息资料等违法手段,骗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发现违规的,应当及时追回违规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法律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七、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能够带给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1.各镇(街道)应与经确认带给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 7 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资料和服务收费标准等项目。 理解委托的服务机构应与理解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与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协议约定的项目进行服务,理解服务对象在补助的金额范围内使用服务券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定期向服务对象所属镇(街道)申请兑换服务券。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委托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由各镇(街道)自行制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2.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由各村(居)委会将名册予以公布,供补助对象选取。 3.鼓励上述服务机构 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补助对象带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带给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对象在各镇(街道)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取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用心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 8 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 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务必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专职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 监督。 各镇(街道)要认真履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 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 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 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 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 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带给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 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六):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 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居家养老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二、 居家养老的目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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