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泽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内容摘要: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条 旷工:连续旷工 3天或年累计旷工 5天者 视为严重违返公司劳动纪律, 公司将给予除名或自动离职,情节严重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劳动合同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上诉。 第三条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当提前 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正式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8 劳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条 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 二、 工作时间: 8: 3012: 00 14: 0017: 00 第二条 休息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暂定); 公休日 :周六至周日为公休日。 第三条 休假 参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员工考勤规定 第四条 外出手续 各部门建立员工外出登记制度,员工外出办公必须登记,并由部门负责 人审批。 第五条 迟到 一、迟到:非工作原因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视为迟到。 二、 迟到 10 分钟内罚款人民币 10 元 /次;迟到 30 分钟内罚款人民币 30 元 /次;迟到时间超过 30 分钟计事假半天。 第六条 早退 一、早退:无故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 二、早退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旷工 旷工: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缺勤;谎报、伪造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假期;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公出办私事;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等缺勤均作旷工论处。 第三章 员工请假规定 9 第八条 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均应 提前 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 首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请假批准后需进行工作交接。 人力资源部门考勤员应保持请假的原始记录,并据此记录考勤。 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九条 病假 一、员工因病需要休息者,除持《员工请假申请单》外,还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员工请病假(除急诊和病情严重外),需提前一天在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三、急诊患者如来不及请假应于 24 小时内由本人或他人通知所在部门,并在五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工 论处; 四、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看病,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后交来医院原始证明材料,外出看病时间作为病假处理,未经同意外出看病者,视情况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员工探亲、请事假在外地患病,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与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取得联系,返回时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 六、员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应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住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考勤员给予记录,否则以旷工论处。 出院后需要继续休息,请假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七、各部门应严格审核病假证明,凡不符合上述 规定不予办理,否则扣罚相关责任人工资或视情节给予处理; 八、病假审批程序 员工病假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 请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含二天)由总经理批准;中层(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事假 一、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请事假。 申请人必须提前审批;未经审批,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10 二、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请假 者,一律不予承认。 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先电话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三、 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 四、 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 五、事假审批程序 员工事假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 请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含二天)由总经理批准;中层(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婚丧假 一、员工结婚给假三天(不含节假日); 但男员工满 25 岁、女员工满 23 岁的初婚者,可增加假期十五天(含法定节假日); 二、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养父母)、夫妻丧亡者,给假三天;父母早亡、被供养的祖父祖母丧亡需由本人处理丧事者,给假三天;员工祖父、 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丧亡者,给假二天;直系亲属驻市外者可适当另给路程假; 三、 符合享受婚丧假条件的员工须提前办理 书面 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审批 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 产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计划生育假;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流假: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 30 天流产假。 凡没有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女员工因流产休假者,一律按病假处理; 三、生育假:生育产假为九十天;晚育 (女方满 24 岁生育第一胎 )产假增加30 天;如遇难产再增加十五天;一胞多胎生 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 四、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五、男员工配偶生育男方享受陪产假三天;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陪产假七天,陪产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六、 符合 产 假条件的员工须提前办理 书面 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审批 同意后方可休假。 11 第十三条 哺乳假 一、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每次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的时间合并使用; 二、 符 合 哺乳 假条件的员工须提前办理 书面 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审批 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 年休假: 一、公司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 二、司龄 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司龄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司龄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1)司龄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年累计请病假 2 个月以上的; ( 2)司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年累计请病假 3 个月以上的; ( 3)司龄满 20 年以 上的职工,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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