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为生态功能完善、旅游产业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公益型林场。 到 2020 年,全 市国有林场完成低效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 8150 亩,中幼林抚育 3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林木蓄积达到 69 万立方米,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 万元。 到 2020 年,通过加强抚育、管护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使森林覆盖率达到() %以上,林木蓄积达到 84 万立方米,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 8 万元。 四、改革的原则要求 我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根据各个林场各自不同的客观情况,提出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无论是在林业类型的确定、管理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上,都不搞一刀切。 (二)坚持统筹 兼顾,突出重点。 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既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在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和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突破。 (三)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国有林场改革首先要改革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是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上级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有改革任务的各级政府要对这次改革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任务。 五、改革的内容 (一)改革国有林场领导体制。 按照有利于我市生态建设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改革国有林场领导体制,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整合市、县两级的国有林场。 由于目前市属的水台、同乐林场,县属的 XX 县岩头林场、 XX 县建城果木场经营规模(经营面积)都比较小,分别只有 、 、 、 万亩。 为此,从有利于统筹经营、提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考虑,拟分别将地域相近的市属水台林场与 XX 县岩头林场、市属同乐林场与 XX 县建城果木场合并。 合并后两个林场的名称和经营规模分别为: XX 市国有 XX 林场(暂名), 万亩; XX 市国有同乐林场, 万亩。 合并后的两个林场与原有的 3 个市属国有林场,统一归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理。 设立 XX 市林场管理总站。 针对目前我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产权主体缺位问题,应设立相关管理监督机构。 鉴于森林资源资产不同于一般经营性国有资产,其专业性、政策性、社会性较强,故此,参照省属国有林场和一些兄弟市国有林场的管理模式,设立市林场管理总站,作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专门负责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机构,负责国有林场资产的管理、监督,并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 市林场管理总站为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 名,其中站长、副站长各 1 名。 (二)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要科学划分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重点探索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确定林场的类别和性质。 整合后的 5 个市属国有林场,由于一方面生态公益林面积占经营总面积达() %(其中占比最高的飞马林场65%,占比最低的 XX 林场 29%),另一方面各场林区所处的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5 个林场都是所在地城镇或乡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或者是农田水利灌溉的重要水源地,主要发挥生态效益、为社会提 供生态产品,因此, 5 个市属林场都应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 但考虑到地方财力目前的保障水平和林场的现实情况, 5 个市属林场首先定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态经营型),由市财政差额补贴经费;到 2020 年再改革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生态公益型),其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 重新核定事业编制。 按照 精简、效率 的原则,重新核定 5 个国有林场的事业编制。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 按照林场经营面积 1 万亩核定管护人员 2 5人 的标准,考虑我市国有林场经营面积相对 较少、林区分布较分散的情况,林场人员编制按 面积 5 万亩(含)以上的 4 人 /万亩、 5 万亩以下 5 人 /万亩,原两场合并的再增加 12 人 的标准确定,同时,对个别面积过少的林场,按管理最低限的要求进行合理调整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5 个林场应核定事业编制 111 名(其中大云雾 26 名、龙埇 25 名、飞马 20 名、 XX22 名,同乐 18名(详见附表二)。 岗位、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 1)岗位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人发〔 2020〕275 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市府〔 2020〕 85 号)规定精 神,林场属于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为主体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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