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土建施工工程(内容摘要:

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转盘过滤池、 A2/O 曝气循环生物池、粗格栅及污泥提升泵房、接触池、配电井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投药间、均质池、污水深度处理提升泵房、终沉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的土建工程,除臭装置基础的预留预埋及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必须在建设方许可的前提下, 由 总包单位分包给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业绩的单位。 招标文件、施工图涵括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 计划工期 365 天(日历日) 9 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10 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11 保修要求 国务院【 2020】年 279 号令;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3 条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20年 06 月 14 日至 2020年 07 月 05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16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与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于 2020年 06 月 18 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17 招标人澄清的时 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 2020 年 06 月 21 日 17:00 时 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标文件 9 18 偏离 不允许 19 分包 不允许 20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等补充资料 21 招标文件澄清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08 日 9: 00 时整(北京时间) 23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投标预算书提供电子文档 1 份(光盘,采用 PKPM 软件编制 ,光盘内应包含PKS 和 TPS 文件 ,光 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 2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内 25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拾柒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 基本帐户 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 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 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及标段号 (即“ 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厂厂区 土建一标段 ”)。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及标段号 ,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6 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20 年度 27 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有效 ,以竣工验收单注明时间为准) 28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9 签字 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相关章节的规定,投标文件技术标要求封面盖章,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 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否 则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 价的算术平均。 3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函 部分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标 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 技术标 一式五份(明标),不分正副本 ; 招标文件 10 3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为明标,按相关规定装订。 32 封套上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函 部分 、 商务标或技术标)在 年 月 日 09: 00 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3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 800 号中隆国 际大厦四楼) 34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3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 年 07 月 08 日 9: 00 时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 800 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36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8 履约担保 无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 [2020]857 号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20]1980 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40 其他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2 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 [2020]165 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Ⅰ) 执行。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采用长住建发 [2020]165 号文件附表 5( 1), 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43 标底或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 10 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 监管网 公示。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 11 44 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 2020】 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 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 . 注: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电子版拷贝到 U盘中,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 原件及身份证 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并提交,查完在建情况后, U盘 和身份证原件 立即退还。 45 以往工程 业绩 、 奖项加分 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说明 以往工程 业绩指: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注明时间为准) 日处理量在 3 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承包业绩或 污水厂 厂区土建总包工程业绩或 污水厂 厂区所有构筑物土建总包工程业绩。 (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 和中标通知书) 奖项加分说明: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本次招标仅对市政类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金杯示范工程、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及相应省外奖项加分。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说明: 根据湘建建函【 2020】 162 号 , 本 省内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仅 以 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在网上 发布的 “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 为准 ;外省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以 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发布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 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 地 所在 省份 地(市)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 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的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 为准。 46 开标会议说明 召开开标会议时, 省内 企业 必须派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承诺书 》原件、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投标文件 及贰份加盖公章的 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见本章第 ) 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投标承诺书 》原件、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投标文件 及贰份加盖公章的 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见本章第 ) 准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5%作为工程预付款;到工程竣工时,期间根据工程进度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付清。 招标文件 12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 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 项目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 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 项目 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 项目 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 项目 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 项目 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述第 (1)、 (3)、 (5)、 (6)款为资格审查合格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要求;第 (2)、 (4)款为一般性要求,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评标时在“胜任程度及信誉”内容评审计分时进行扣分处理。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招标文件 13 ( 2)为本 项目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 项目 的监理人; ( 4)为本 项目 的代建人; ( 5)为本 项目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 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 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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